张某某攥着厚厚一摞票据坐在我对面,光是往返北京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单据就装了两个文件袋。
她算过,前后治疗、误工加起来损失有数十万元,可一想到要走诉讼程序,又怕耗不起时间、垫不起成本。
她最纠结的是:维权第一步该怎么走,才能既控制成本,又能稳妥推进赔偿主张。
呼和浩特医疗损害案情:子宫肌瘤术后出现输尿管损伤
张某某有多年子宫肌瘤病史,此前曾做过两次手术,2024年6月因病情进展到呼和浩特某医院就诊。入院完善检查后,她接受了经腹全子宫+双附件切除+多处肿物切除+粘连松解等多项手术,术后一个多月回院门诊拔除输尿管支架时,发现右侧支架断裂。
之后张某某因右侧输尿管狭窄、右肾积水、肾功能受损等问题,辗转北京某医院多次住院手术治疗,前后累计住院六十余天。
为明确损害原因与责任比例,张某某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鉴定意见显示呼和浩特某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张某某右侧输尿管狭窄、右肾功能受损等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张某某的损害构成八级伤残。
拿到鉴定报告后,张某某想尽快主张赔偿,但又担心诉讼周期长、成本高,于是来找我咨询维权方案。
呼和浩特医疗损害维权:律师函与诉讼成本对比
我结合她的情况算了一笔账:如果直接走诉讼程序,仅案件受理费就要近万元,若涉及二审、执行,周期至少半年到一年。她是在职人员,请假往返法院、开庭还会产生额外误工损失,时间和经济成本都不低。
相比之下,发律师函成本低很多,也无需走复杂诉讼流程,材料齐全的话很快就能完成出具和送达。
张某某已经拿到司法鉴定意见,明确了医院诊疗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事实依据充分,完全可以先发律师函主张权利:一来可以正式告知医院赔偿主张和法律依据,留出协商空间;二来发函记录可作为主张权利的凭证,中断诉讼时效。
我也和她明确了发函后的两种可能:一是医院收函后回应,双方协商赔偿方案;二是医院未予回应,发函记录也能固定催告证据,为后续维权程序做准备。
法律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发律师函属于此类法定情形,可中断时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纠纷双方常见立场梳理
医疗损害纠纷协商难,往往源于双方立场差异较大,提前了解常见思路,有助于更有针对性地发函沟通:
患者一方常见主张:
- 认为医院诊疗存在过错,导致自身额外人身损害,要求赔偿全部或大部分损失;
- 希望尽快解决赔偿问题,缓解治疗康复的经济压力,不愿陷入漫长诉讼;
- 对诊疗失误存在不满,除经济赔偿外,也希望得到医院的合理解释。
医疗机构一方常见抗辩:
- 主张诊疗符合规范,术前已履行知情告知义务,损害属并发症或自身病情导致;
- 认为患者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部分费用与本次损害无关,要求核减不合理支出;
- 出于医疗秩序与声誉考虑,倾向通过正式途径协商,避免矛盾扩大。
明确双方立场差异后,发函时可更有针对性地列明主张、回应常见抗辩,便于对方准确理解诉求。
常见问题
医疗损害纠纷发律师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明、全部就诊病历、损失凭证、司法鉴定意见书(如有)等能证明诊疗事实、损害后果及损失金额的材料,我会先帮你梳理明确主张依据。
发律师函就能让医院赔钱吗?
律师函的核心功能是固定催告证据、中断诉讼时效、明确权利主张并保留协商空间,医院收函后可能回应协商,也可能不回应,不存在必然结果,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律师函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全程线上办理,材料齐全3小时内出具,支持全国范围送达。
没有做司法鉴定可以发医疗损害律师函吗?
可以,只要有初步就诊记录和损害后果证明,就可以发函主张权利;如有司法鉴定意见明确过错和因果关系,发函的事实依据会更充分。
行动建议
针对医疗损害纠纷,建议先整理好全部就诊材料与损失凭证,优先通过发函的方式固定维权证据、尝试协商,避免直接诉讼的时间与经济成本。你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仅需490元,全程线上办理,材料齐全3小时内即可出具,支持全国送达。
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相关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有类似纠纷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