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有借条还有房产抵押登记,怎么要回十万块就这么难?”张某某找到我的时候,手机里还存着上个月和对方的催款聊天记录。
他最纠结的不是能不能走法律程序,而是手里攒的一堆证据里,哪些能站得住脚,哪些反而会给对方留下话柄。
柳州民间借贷抵押借款案情详情
2021年6月,张某某与李某某签订《抵押借款协议书》,约定李某某向张某某借款10万元,月利率1.5%,借款期限1年,到2022年6月到期。
李某某以自己名下位于柳州市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22年8月又办理了抵押变更登记,担保期限延长至2028年。
张某某分多笔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把10万元足额给到了李某某。借款到期后,李某某没有偿还本金,只陆续支付了部分利息,张某某多次催要,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拖延。
2025年5月,张某某再次通过微信催款,李某某只说凑到钱就给,之后便没有了下文。
双方还有其他资金往来:2022年下半年,张某某曾转给李某某几笔钱,有的是临时借款,有的是向李某某买手机的货款,双方对这些款项的性质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张某某一开始说李某某后来付的钱是补之前欠的利息,后来又说是还那笔小借款,前后说法不太一致。
另外双方对利息标准也有争议:李某某说后来商量好把利息降到每月500元,但张某某表示自己从来没同意过,只是对方每次少付就先收着,算抵扣之前欠的利息。
柳州有抵押的民间借贷发函策略
我梳理完所有材料后发现,本案核心争议并非借贷关系是否成立,而是已还款项性质、利息标准两项事实分歧,且张某某对已还款项的陈述前后不一,直接起诉易被对方抓住漏洞。
目前硬证据较为扎实:《抵押借款协议书》、不动产登记证明、10万元转账记录可直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抵押权依法设立,本金10万元无争议。
争议点之一是利息标准:李某某主张双方已协商将利息降至每月500元,但微信聊天记录中无张某某明确同意的表述,该主张缺乏依据。但张某某对已还款项的说法前后矛盾——先称是补欠息,后又称是偿还另外6000元借款,这种反复若进入诉讼程序,很可能被对方用以质疑陈述可信度。
争议点之二是6000元往来款的性质:张某某主张均为借款,但李某某仅认可3000元为借款,剩余3000元是手机货款,张某某无法提供借款合意的明确证据。若将该笔款项混在本案中主张,只会让事实更复杂,增加维权不确定性。
因此我建议暂不起诉,先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对方本案借款事实、本息计算方式及抵扣规则,固定我方催告内容,同时厘清本案与其他往来款的边界。
发函后有两种走向:一是对方回应并协商方案,我可以结合证据情况沟通还款细节;二是对方仍不回应,函件可作为催告证据留存,为后续维权固定基础。
法律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债务人以房产抵押担保债务的,逾期不还款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逾期未还的贷款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五条: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应按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维权三种路径成本对比
遇到民间借贷纠纷时,常见的维权路径有三种,不同路径的时间、精力成本各有不同,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 自行协商催收:几乎无金钱成本,但周期不确定,无规范催告凭证易引发时效、事实认定争议。
- 律师函催告:流程简便,可固定催告证据、明确我方主张,保留协商空间,不易激化矛盾。
- 诉讼维权:需缴纳诉讼费、保全费等,10万元标的诉讼费约几千元;周期通常数月,涉及二审、执行会更长。
常见问题
有房产抵押的民间借贷还需要发律师函吗?
有抵押担保不代表可以跳过催告环节。发律师函可明确还款主张、固定催告证据,同时保留协商空间,避免直接起诉的时间精力消耗。
民间借贷中双方对已还款项性质有争议怎么办?
首先要区分款项对应的法律关系,其他交易往来款尽量与本案借款分开处理,避免混同导致事实认定复杂。发律师函时可明确款项抵扣主张,提前固定催告内容。
民间借贷利息约定多少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五条,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发律师函的费用是多少?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涵盖案情梳理、函件起草、送达跟进全流程,线上即可办理,无需到店。
行动建议
如果你也在柳州遇到民间借贷拖欠本息的情况,建议先梳理证据,明确借款事实与争议点,不要盲目起诉暴露证据漏洞。你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490元即可线上办理,最快3小时出函,全国均可送达,帮你固定催告证据、明确争议焦点,为后续维权打好基础。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当事人信息、具体细节均已脱敏,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有类似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