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食品货款拖欠近半年,签合同的公司失联,实际对接人只在电话里认账却不肯落字。
潍坊的张某某作为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最近正卡在“到底该找谁要钱”的两难里。
他手里有供货合同、对账记录、通话录音,既怕贸然走程序耗精力,更怕最后只有公司担责、对接人撇得一干二净。
潍坊买卖合同拖欠货款案情经过
张某某所在的潍坊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主营食品供应业务,2025年4月与济南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签订《供应商供货合同》,约定食品公司按要求供货,每批货发货之日起十五天为账期。
合同签订后,实际对接由商贸公司合伙人赵某某负责,食品公司每次供货均按赵某某的通知配送。前期合作顺畅,2025年下半年起商贸公司回款逐渐拖延。
2026年1月,张某某与赵某某对账,确认尚欠货款15万元,赵某某在对账单上签字。之后张某某多次催要,赵某某总以“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拖延,始终未实际付款。
更让张某某没底的是,他后来联系商贸公司其他联系人,要么电话打不通,要么推说“找赵某某”,两边互相推诿,他也搞不清这笔钱该找公司还是找赵某某要。
潍坊买卖合同拖欠货款律师函方案
结合目前的证据和对方的状态,我给客户定的现阶段核心目标是:固定两名义务人的还款责任,避免后续互相推诿,同时留存正式催告的书面证据。
从现有法律关系来看,商贸公司是合同签订方,是当然的付款义务人;赵某某作为实际对接人,不仅在对账单上签字,还在通话中明确表示愿意承担这笔债务,已构成债务加入,理应共同还款。但目前赵某某的承诺仅有口头录音,没有书面确认,一旦后续他反口称自己是职务行为不担责,还要再花功夫举证。
我会在律师函中分别列明两名义务人的责任:对商贸公司,明确其作为合同相对方的付款义务及逾期违约责任;对赵某某,明确其债务加入的意思表示,告知其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同时附上对账单、通话录音等证据摘要,避免对方推诿。
发函后有两种走向:一种是两名义务人收到函件后回应,就还款方案进行协商,我可以根据对方的还款能力制定相应方案;另一种是对方仍不回应,这份律师函及送达凭证可作为正式催告的证据,固定对方的违约事实,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法律要点
- 买卖合同买受人应按约定支付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合同相对方需全面履行付款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 买受人应按约定时间支付价款,逾期付款构成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债权人有权请求支付价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明确拒绝的,可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 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2019年8月20日后的违约损失可按一年期LPR加计30-50%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维权关键时间节点
- 账期届满当日:核对供货单、签收单,确认欠款金额,第一时间发送书面催款通知并留存送达凭证。
- 逾期后1个月内:对方未付款的,可再次对账并要求出具书面还款计划,固定债权债务关系,避免金额争议。
- 逾期后3个月内:对方多次推诿或失联的,可委托律师发函,正式催告并固定时效证据。
- 律师函指定期限届满后:对方回应的可协商还款方案;无回应的可整理证据,准备启动后续法律程序。
常见问题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可以直接起诉吗?
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的,债权人可以选择起诉主张权利,但起诉需要经历立案、送达、开庭等程序,也可以先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固定催告证据,保留协商空间。
只有口头承诺的债务加入有效吗?
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但口头承诺需要有相应的证据佐证,比如录音、聊天记录等,发律师函可以进一步固定该意思表示,避免后续反言。
律师函服务费用是多少?
征和律师函服务费用为490元起,具体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所需调取的材料情况略有浮动,服务包含案情分析、函件起草、送达跟进及后续简要咨询。
行动建议
针对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类纠纷,建议债权人先整理好供货合同、对账凭证、催款记录等材料,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证据灭失。如需发函维权,可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490元起,线上办理,最快3小时出函,服务覆盖全国。本文改编自公开裁判文书,相关信息已做脱敏处理,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个案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