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塔吊都拆走快三年了,对方一共只付了3万,剩下的十多万要不回来,起诉还要公告,耗不起。”
我接手的这起武汉本地建筑设备租赁纠纷里,当事人一坐下就摊了半米高的工程联系单。
他们之前自己盘过维权成本,真走完整的诉讼流程,光公告就要耗掉小半年,就算走完程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推进到执行环节。
武汉塔吊租赁遭欠租13万,多次催要无回应
2023年,武汉某机械租赁公司与武汉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机械设备吊装服务合同》,约定后者因武汉市某在建商业项目施工需要,向前者租赁塔式起重机一台,月服务费1万余元,进退场费2万余元,吊装服务结束后6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后因项目多次停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塔吊闲置期间后者按每月数千元的标准向前者支付闲置费,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租赁期间,某建筑工程公司先后通过多份工程联系单,确认案涉塔吊的启用、报停时间。2023年5月31日,案涉塔吊正式报拆退场,双方租赁关系终止。经租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及双方确认的使用时间核算,总租金及闲置费共计1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3万元,至今仍欠付13万元。
租赁公司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要欠款,对方始终以项目资金紧张为由拖延,后续甚至无法联系到对接人员。
欠租13万走诉讼还是发律师函?先算清楚成本账
我先给他们算了走诉讼的直接成本与时间成本:13万元标的的财产类纠纷,诉讼费约3000元;目前对方对接人失联,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材料,两次公告费约1000元,仅公告期就要耗时至少2个月,加上审理周期,整个诉讼流程走完至少需要6个月,还需要安排专人多次往返法院办理手续,人力成本也不低。
相比之下,发律师函的成本要低得多,流程也更简便:只要确认对方的工商注册地址有效,就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送达的方式完成送达。
发律师函的核心作用有三点:一是明确载明欠付金额、付款期限及法律依据,固定催告的事实;二是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重新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三是给双方保留协商空间,若对方收函后回应,可直接协商付款方案,若对方仍不回应,已固定的催告证据也可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持。
法律要点
-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3条、第509条)
-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21条、第577条)
-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5条)
-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8条)
本案租赁及欠租时间线
- 2021年7月:案涉塔吊正式启用,用于武汉市某在建商业项目施工
- 2021年9月:项目首次停工,对方发函通知塔吊报停2个月,约定报停费用后续协商
- 2022年1月:项目春节放假,对方发函通知塔吊再次报停
- 2022年8月:项目复工,对方发函通知案涉塔吊重新启用
- 2022年10月:受疫情影响项目再次停工,对方发函通知塔吊报停
- 2023年5月:对方发函通知塔吊正式报拆,双方租赁关系终止
- 2023年11月:合同约定的6个月付款期限届满,对方仅支付3万元租金,剩余13万元未付
常见问题
塔吊租赁欠款没有双方签字的结算单能要回来吗?
只要有租赁合同、双方确认的租赁物启用/报停凭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核算的欠付金额,即便没有单独的结算单,也可以作为主张权利的依据。发律师函时可以一并附上核算明细,明确欠付金额,固定催告事实。
对方联系不上发律师函还有用吗?
可以向对方的工商注册地址邮寄律师函,只要邮寄记录显示已签收或视为送达,即可产生固定催告证据、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后续如进入诉讼程序,邮寄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发律师函要多少钱?
征和律师函服务统一收费490元,包含文书撰写、律师签章、邮寄送达及电子送达全套服务,无需额外付费。
行动建议
针对建筑设备租赁欠租纠纷,建议您先整理好租赁合同、租赁物启用/报停凭证、已付款记录等材料,优先通过律师函固定催告证据、中断诉讼时效,再根据对方的回应决定后续维权方案。
您可以选择征和律师函服务,仅需490元,全程线上办理,最快3小时出具文书,服务覆盖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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