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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拖欠租金和擅自改建可致合同解除并承担高额违约责任-宜城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3 宜城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84民初37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2年6月1日,南漳县粮食局朱市某油转运站与宜城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资产移交明细表,将朱市某油转运站房屋及粮食收储器械器具整体租赁给对方经营。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12年6月1日至2027年6月1日)。租金第一年13万元,逐年递增至第五年15万元,之后维持15万元不变。合同规定乙方(宜城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需支付5万元保证金,并在每年年初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若拖欠租金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可终止合同。

2022年5月31日,双方对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的租金进行对账,确认乙方欠付租金91680元。此后,乙方一直未支付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租金,累计429180元。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在租赁土地上修建了5号仓库及附属钢构棚等设施,还拖欠4名职工社保费46173.20元。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被告支付拖欠租金429180元及利息;支付违约金87500元和垫付的社保费46173.20元;拆除擅自修建的5号仓库及附属钢棚并恢复原状;案件受理费9828元由被告承担。

三、企业租赁合同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隐藏着企业经营中常见的重大风险。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看到类似纠纷,今天就用大白话告诉你:企业签订和履行租赁合同时,这些坑千万别踩!

第一,拖欠租金不是小事,可能让你"房财两空"
本案中,宜城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从2021年6月开始拖欠租金,累计达42万多元。你以为只是暂时没钱付租金?法院认为这已构成"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直接判决解除合同!这意味着:

第二,未经同意改建扩建=自找麻烦
本案中,企业擅自在租赁土地上建了5号仓库和钢棚,结果法院判决必须拆除并恢复原状!更惨的是:如果逾期不拆,还要承担拆除费用。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我租的地,我装修还不好?"大错特错!租赁物所有权仍归房东,你的改建行为可能:

第三,合同细节决定成败,口头承诺不管用
本案中,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大部分诉求,关键就在于合同写得清楚:

第四,别忽视"小钱",社保拖欠也惹祸
本案中,企业还因拖欠4名职工社保费4.6万元被告上法庭。别以为这是"小事",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劳务派遣和社保责任,企业就跑不掉!
企业提醒
✓ 租赁合同中涉及的第三方费用(如物业、水电、社保)必须明确责任方
✓ 代缴费用要保留凭证
✓ 宁愿少赚点,也别拖欠法定费用

专业法律顾问助您规避风险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份看似普通的租赁合同,可能暗藏让企业损失数十万元的陷阱。作为企业主,您是否也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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