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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律师费条款写错一字企业多赔3万-含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含山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5民终199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昌建某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承建含山县中医医院康复大楼工程需要,在含山县某和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处购买商品混凝土。为此,双方于2020年4月30日签订购销合同一份,经双方对账结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昌建某设公司尚欠款2635332元未付。此后,经某和公司多次催要该款,昌建某设公司推诿至今未付。

法院判决结果:

三、核心观点:合同细节别小看,律师费条款写错可能白亏钱
这个案子表面看是欠货款,但真正让企业“栽跟头”的是合同里一个笔误。昌建某设公司和某和公司签的购销合同里写着:“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乍一看,好像律师费该由某和公司(乙方)自己出。但法院一查发现:

  1. 合同明显是笔误——前文写“乙方违约费用由乙方承担”,这里却写“甲方违约时费用也由乙方承担”,逻辑矛盾。结合另一份胡某文(昌建某设公司项目负责人)签的协议,明确约定“律师费由甲方(昌建某设公司)承担”,法院认定合同本意是“甲方违约时费用由甲方出”。
  2. 企业吃了“文字游戏”亏——昌建某设公司以为“写错对我有利”,但法院用“合同整体意思+实际履行证据”推翻了这个想法。更麻烦的是,某和公司提供了律师费发票和转账记录,证明钱已实际花出去,法院直接支持了3万。

对企业的重要提醒:

最后提醒一句:很多企业觉得“合同模板网上抄抄就行”,但这个案子证明——省小钱可能亏大钱。一份清晰严谨的合同,远比事后打官司省钱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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