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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包给无资质个人导致企业需直接付款-当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4 当涂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521民初135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08年6月18日安徽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马鞍山某地整治中心发包的当涂县江心乡土地整理项目(八标段)。同年7月16日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安徽某泰公司将该工程承包给王某,双方签订《含山二建马鞍山分公司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约定安徽某泰公司按工程款1.5%收取承包管理费。2016年11月15日安徽天翰汇智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定该工程金额为2040380元,两被告均签字确认。安徽某泰公司已支付王某工程款1730380元,现尚欠工程款310000元。

法院判决:安徽某泰公司需在10日内支付王某31万元工程款;马鞍山某地整治中心在欠付安徽某泰公司31万元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简单说,工程款没结清,发包方也得"兜底"!

三、核心风险提示:别让"内部承包"变成"法律炸弹"

1. "挂羊头卖狗肉"的合同最危险
本案中,安徽某泰公司名义上与王某签"内部承包合同",实际是把整个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法院直接认定这是非法转包,合同无效!但更扎心的是:工程验收合格了,企业照样要付钱。很多老板以为"合同无效就不用认账",这是大错特错!

2. 发包方也逃不掉"连坐责任"
马鞍山某地整治中心明明只和安徽某泰公司签合同,却因欠付31万元工程款被法院判令"直接向王某付款"。法律明确规定:发包方没付清工程款,实际干活的人可以跨过包工头直接找你要钱!就像你租房子给二房东,二房东跑路了,租客可以直接找你要回押金。

3. 企业踩雷的3个致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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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审查做"铁包公"
合作前必须核验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并盖章确认。无资质?立刻说"不"!

合同名称别玩"文字游戏"
禁止使用"内部承包""项目合作"等模糊表述,真委托管理就写清权责,真分包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专业分包需发包方同意+承接方有资质)。

工程款支付"三步走"
① 按进度付款时要求对方提供工人工资发放记录;
② 大额付款前核查项目现场;
③ 留5%质保金满2年再付清(防后期质量问题扯皮)。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合同签了就安全",殊不知合同无效≠责任消失!只要工程验收合格,法律仍会保护实际施工人的"血汗钱"。与其事后赔钱,不如事前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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