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将多赔近10万元-长葛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2)豫1082民初496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0年7月28日,何某到长葛某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班,从事调酒工作,基本工资每天166元另加提成,每10天发工资。何某2020年工资如下:8月2801元、9月9448元(3304+3166+2978)、10月9402元(3499+2626+3277)、11月10405元(3574+3408+3423)、12月6503元(3291+3212),2021年工资如下:1月9931元(3994+3003+2934)、2月10473元(2397+3311+4765)、3月5211元(2653+2558)、4月5297元(2652+2645)、5月2000元、6月1000元、7月2500元,长葛某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欠付何某2021年5月、6月、7月份工资15441元,何某月平均工资为7534.33元。2022年7月29日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裁决长葛某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给付何某工资15441元、经济补偿金9507.9元;何某不服裁决提起诉讼。
法院最终判决:解除何某与长葛某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何某拖欠工资15441元、经济补偿金7534.33元、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87611元;驳回何某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公司因一个小疏忽,多赔了近10万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企业“偷懒”惹的祸!长葛某航公司犯了两个常见错误:
- 没签劳动合同:何某2020年7月入职,公司一直没签书面合同。法律明文规定,用工后1个月内必须签合同,否则员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相当于白拿一倍工资)。本案中,公司因此多赔了8万多元。
- 拖欠工资不手软:公司欠了何某3个月工资15441元,还拖着不给。员工一告,公司不仅要补发工资,还得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1个月工资)。更亏的是,如果按时发工资,这笔钱本可以省下。
企业避坑指南:
- 合同必须签,而且要快!员工入职后30天内,务必签好书面劳动合同(哪怕电子版也行),并保留好证据。别以为“口头说好”就行,打起官司来,公司拿不出合同就是铁定输。
- 工资别拖欠,记录要留好:工资必须按时发,发完后让员工签字确认,银行转账最好备注“工资”。如果真遇到困难,也要和员工书面沟通延期,避免被认定为“恶意拖欠”。
- 小疏忽=大代价:本案公司只欠了1.5万工资,结果因没签合同+拖欠工资,连本带利赔了近12万!类似风险在餐饮、传媒等行业特别高发——别等员工告上法庭才后悔。
结尾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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