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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发生事故需自行承担全部交强险赔付责任-新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7 新郑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80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9月9日13时34分许,张某驾驶豫A1****号中型客车,沿大卢G343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赵家寨路口时,与周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由西向东左转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周某受伤。张某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

周某在新郑某某医院住院治疗16天,被诊断为急性外伤后头痛、颈部损伤、左侧颧部损伤、左侧第7、10肋骨骨折等。住院花费医疗费21706.81元。周某提交了与河南某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书》及工资表,证明其月工资为4200元。

豫A1****号中型普通客车登记所有人为某丙公司,该车在某甲公司投保有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限额为100万元),但发生事故时没有交强险。某丙公司在庭审中陈述,张某系其公司员工,本次事故系履行职务行为,且事故发生前交强险已经脱保,当天16时才重新购买交强险(事故发生时间为13时34分)。

法院计算周某的各项损失共计40128.65元。判决结果:某丙公司需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周某37053.95元;某甲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周某4325.45元;驳回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车辆未及时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将自行承担本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交强险责任!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的保险,就像开车必须带驾驶证一样,是车辆上路的"必备身份证"。本案中,某丙公司以为当天下午就能买上交强险,却没想到上午就发生了事故,结果原本只需承担80%责任的部分,因为缺少交强险,不得不自己掏出37000多元的真金白银。

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交强险保费不高,晚几天买没事",或者"商业险保额高,交强险不重要"。但现实是:

  1. 交强险不能"空窗":哪怕只有一天没买,发生事故就要自己赔。本案中,某丙公司上午13点出事,下午16点才买交强险,这3小时的"空窗期"就让他们多花了3万多元。

  2. 交强险赔付范围广:交强险不看责任比例,伤者18万以下的医疗费、11万以下的伤残赔偿、2000元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要全额赔付。本案中,如果交强险有效,这37000多元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因为脱保,全由企业自己买单。

  3. 员工开车出事企业兜底:张某是某丙公司员工,开车是职务行为,所以责任由公司承担。企业不能以"是员工自己开车不小心"为由推卸责任。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企业车辆管理看似小事,实则关乎"钱袋子"安全。一次疏忽可能带来数万元损失,而做好保险管理只需花几分钟时间。记住:交强险不是"可有可无"的选项,而是企业运营的"安全气囊",没了它,出事时企业就是第一道防线!

四、专业支持助您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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