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处理事故必须白纸黑字写清金额上限-含山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522民初6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
含山某龙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龙公司")长期经销湖南某和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和公司")生产的烟花。2019年5月,消费者夏某在燃放某和公司生产的"牛麓"牌礼炮时被炸伤右眼,导致眼球摘除。夏某将某龙公司等告上法院索赔。
诉讼期间,某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春通过微信联系某龙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某友,明确表示:"委托你全权调解,我出18万结案",还强调"你说赔多少就赔多少,因为我相信你"。陶某友代表某龙公司接受委托后,与夏某达成调解协议,最终赔偿23万元(超出张某春承诺的5万元)。某龙公司支付赔偿款后,某和公司却拒绝支付全部费用,某龙公司遂起诉要求某和公司偿还23万元。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某和公司需偿还18万元(即张某春微信承诺的金额),但驳回了多出的5万元赔偿请求,理由是"某龙公司未证明超额部分经委托人同意"。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委托办事不写清"钱",损失自己扛!
这个案例像极了生活中常见的"托人办事":
- 某和公司说"我出18万你看着办",看似全权委托,实则暗藏金额上限;
- 某龙公司自作主张多赔5万,法院却说"超出授权部分自己买单"。
企业避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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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委托"是颗雷,必须落到纸上
微信说"我出18万"有效,但说"你看着办"却成了模糊地带。正确做法:签订《委托协议》时,务必写清关键条款——"受托方处理XX事故的赔偿上限为18万元,超出部分需经委托方书面确认,否则由受托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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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万能证据,关键内容要"锁死"
本案中张某春的"我出18万"成为胜诉关键,但若只说"尽量少赔",企业很可能血亏。正确做法:- 涉及金额、时限等核心条款时,必须让对方明确回复"同意"(例如:"请确认:赔偿上限18万元,是否同意?");
- 重要沟通后补签书面确认书,避免"我以为你说的是18万,你说的是23万"的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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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委托"不等于"无限授权"
法院明确指出:委托人未明示同意的部分,损失由受托方自负。尤其在处理事故赔偿时,企业若接受委托,必须:- 第一时间要求委托方书面明确授权范围(例如:"授权你代为调解,但赔偿金不得超过20万元");
- 超出范围前必须二次确认(例如:"对方要求23万,是否突破18万上限?请今日17点前回复")。
真实教训:某龙公司因少做一步"书面确认",白白损失5万元+诉讼费。看似"帮忙",实则为委托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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