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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交易没签合同也能追回货款?关键在保留证据-天门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7 天门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9006民初525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自2023年起,龚某以“龚某”为名向天门市天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混凝土。2023年5月15日,天门市天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龚某发送商品混凝土共计28.5立方米,龚某以“龚某”名义签收。同年5月19日,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中向龚某发送信息“麻烦你帮我把账结下哟!28.5×350元/方=9975元!”,龚某回复“等几天顶板浇了一起结”。同年6月8日,公司再次向龚某发送商品混凝土共计71.5立方米,龚某亦以“龚某”名义签收。同年6月12日,工作人员在微信中发送信息“你好!刚好100方哟!材料款35000元”。上述款项经公司多次催讨,龚某一直未支付,公司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龚某需在10日内支付天门市天某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5000元,并从起诉日(2024年10月18日)起,按年利率5.025%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直至实际还清为止。

三、核心风险提示:口头交易别“裸奔”,证据就是你的“护身符”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坑”:以为口头交易省事,结果货款难追回

企业避坑指南:三招守住“钱袋子”

  1. 合同能签就签,实在不行“电子留痕”
    • 小额交易也要用简易合同(哪怕微信发个文字版,写清产品、单价、数量、付款时间)。
    • 必须做的事:发货单让对方写全名(不能只写“龚某”),微信催款时直接发“根据X月X日约定,货款XX元请于X日前支付”,对方回复即算确认。
  2. 聊天记录就是“新合同”
    • 微信、短信别随手删!重点保存:
      • 产品确认(“发28.5方,单价350元”);
      • 金额计算(“28.5×350=9975元”);
      • 付款承诺(“顶板浇完就结”)。
    • 小技巧:每周汇总一次聊天记录,截图存档+文字备份。
  3. 逾期别心软,早催早回款
    • 本案公司从6月到10月才起诉,其实LPR上浮50%的损失从起诉日才开始算。建议:
      • 超过约定付款日3天,发正式催款通知;
      • 超过15天,直接委托律师发函——拖得越久,对方越觉得“你不急”。

最后划重点:生意场上,信任不能代替证据。本案原告赢在“留了微信记录”,但企业不该赌运气——日常多花5分钟留痕,比事后花半年打官司划算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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