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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未提示无效,企业索赔全额获支持 - 阳新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4 阳新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22民初13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27日,阳新某石矿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2月8日上午,该公司职工金某平在工作时右手中指受伤。2023年2月23日,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金某平为工伤。2023年7月28日,黄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金某平为伤残十级。2024年6月30日,阳新某石矿投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金某平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书》,约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6320元。2024年7月16日,该公司向金某平支付了56320元。之后,阳新某石矿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仅按1%的限额赔付了6000元。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需再向企业支付50320元保险理赔款,驳回企业关于律师费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小字条款没提示,企业理赔不“打折”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保险公司“玩文字游戏”没提醒,结果赔钱一分不能少!
企业给员工买了安全生产保险,员工工伤后,企业按国家规定赔了5万多。但保险公司耍了个小聪明——在合同最后一页用小字写“十级伤残只赔1%”,直接按6000元打发了事(相当于60万保额的1%)。企业不服告上法院,结果法院一查:保险公司在签合同时,既没把这条用加粗红字标出来,也没口头解释清楚。法院直接判这条“无效”,要求保险公司按10%比例赔5万多!

对企业的重要提醒:

  1. “免责条款”必须醒目提示,否则白写!
    保险合同里那些“不赔”“少赔”的条款(比如免赔率、比例赔付),保险公司必须用大字加粗、单独说明的方式提醒你。如果只是藏在合同末尾的小字里,出事后完全可以不认账!
  2. 签合同时,别当“糊塗蛋”!
    • 拿到合同先翻最后几页,重点查“免赔”“责任免除”部分。
    • 主动问保险公司:“这条啥意思?怎么赔?”并录音或邮件确认(比如:“您刚才说十级伤残赔10%,请发邮件确认”)。
    • 如果对方含糊其辞,直接拒绝签字!
  3. 理赔被拒别认怂,证据是王道!
    企业赔了员工钱后,如果保险公司少赔,立刻收集三样东西:
    • 你和员工的赔偿协议(像本案的56320元凭证);
    • 保险公司签合同时没提示的证据(比如合同原件、沟通记录);
    • 工伤认定书等官方文件。
      拿着这些打官司,胜算很大!

一句话总结: 保险公司不“说清楚”,企业就能“全要回”!签保险合同时多花5分钟盯紧小字条款,能省下几万甚至几十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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