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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未约定退款时间企业仍需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县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3 和县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23民初119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2月26日,周某与和县某公司签订《马鞍山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周某购买和县某公司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镇××幢××单元××室房屋,房屋总价款669360元。周某于协议签订当日支付定金20000元及购房款180000元、69360元,合计支付购房款269360元。后因周某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双方于2022年10月11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确认周某已支付购房款269360元,和县某公司扣除5%作为违约金后,应退还原告剩余购房款235892元。但协议书签订后,和县某公司一直未退还款项,周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和县某公司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天内退还周某购房款235,892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235,892元为基数,从2025年3月3日起按年利率3.1%计算到实际还清日为止)。如果到期不还,还要额外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一个大坑:调解协议里没写清楚“什么时候退款”,企业照样要赔利息! 和县某公司觉得“协议没写时间,我慢慢拖没关系”,结果法院直接判他们从周某起诉那天起算利息。为什么?因为法律认为:钱该退就得赶紧退,不能赖着不给。就算协议没白纸黑字写期限,法院也会给个“合理时间”(比如几天或几周),超过这个时间没退,就要算利息。

对企业来说,这教训太值钱了!日常签协议时,千万别图省事漏掉关键细节:

  1. 必须写清“时间点”:比如退款、交货、付款的具体日期(例:“7个工作日内”),别用“尽快”“及时”这种模糊词。调解协议更是要写死“X月X日前完成”,否则法院会按起诉日倒推,企业白白多付利息。
  2. 违约责任要量化:协议里直接写明“逾期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利息”,别等打官司时被动挨打。LPR现在才3%左右,但拖久了利息滚起来,小钱也能变大坑。
  3. 签完协议别当“耳边风”:和县某公司以为调解成功就完事,结果催款电话不接、邮件不回。记住:协议生效=法律义务开始,企业必须主动落实,别等对方告上门才后悔。

尤其提醒做房产、贸易、工程的企业:调解是解决纠纷的好办法,但“口头承诺”和“留白协议”等于埋雷。下次签调解书前,花10分钟让法务或律师补上“时间+利息”条款,能省下成千上万的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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