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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务必保留书面凭证,否则利息难主张-大冶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大冶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676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8月,彭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先后向湖北某气科技有限公司借款6000元和10000元,并向公司出具借支单两张。2023年8月15日的借支单内容为:“预支费用借款6000元,借支人彭某”。2023年8月30日的借支单内容为:“预支借款10000元,借支人彭某”。湖北某气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彭某支付了借款。经多次催讨未果,双方成讼。2025年7月2日,湖北某气科技有限公司曾向法院起诉要求彭某偿还货款,但因未交纳诉讼费用,法院于7月10日按撤诉处理。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彭某需在30天内偿还湖北某气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6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6000元为基数,从2025年7月2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日)。但驳回了公司要求按“4倍利率”计算利息的请求,因为双方没在借条里写清楚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企业借款别“讲人情”,证据要“实打实”

这个案子看似小,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借款陷阱”:口头约定+证据不全=钱难要回+利息打水漂

一句话总结:企业借钱不是做慈善,口头承诺不如一张纸。规范操作花10分钟,能省下90%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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