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提前退租出租方未及时止损将自行承担扩大的租金损失-枣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民终214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9月22日,枣阳某乙商务宾馆与枣阳某甲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枣阳市某市场某栋第4层楼24间房屋出租给枣阳某甲有限公司作为员工宿舍,租期自2023年9月22日至2024年9月22日,年租金19万元。合同签订后,枣阳某甲有限公司仅支付10万元租金,未支付2万元保证金。
租赁期间产生水电费25360.72元,枣阳某甲有限公司支付21684.95元后,尚欠3675.77元。此外,枣阳某甲有限公司还安排客户在枣阳某乙商务宾馆住宿,产生15000元住宿费未付。
2024年2月7日,枣阳某甲有限公司员工金某向枣阳某乙商务宾馆业务经理曹某甲发微信称"四楼现在没有人住,你先收拾下可以给客人开也可以先挣点吧",但当曹某甲询问是否继续租赁时,金某表示"明年肯定要住的"。2024年3月17日,金某又发微信称"某丙公司也没有人了,暂时是停业状态,我们用的那几个月给你们带来的损失,余下来的钱就当我们违约了算了"。
曹某甲于2024年3月28日向金某发送《房屋解约合同》,要求枣阳某甲有限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57713元,但金某未予回复。此后,枣阳某甲有限公司未再安排员工居住,也未打扫房间、结清费用。枣阳某乙商务宾馆直至2024年9月22日才处理房间内遗留物品。
枣阳某乙商务宾馆起诉要求枣阳某甲有限公司支付剩余租金9万元、水电费3675.93元、住宿费15000元。一审法院判决枣阳某甲有限公司支付水电费3675.77元、租赁费42500元、住宿费150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枣阳某甲有限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对方违约时,守约方也不能"坐等损失扩大"!法院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第591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本案中,枣阳某甲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已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但枣阳某乙商务宾馆直到9月才处理空置房屋,法院认为这期间的扩大部分损失应由宾馆自行承担。法院只支持了9个月(至2024年6月22日)的租金,而非全年租金。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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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止损是义务,不是选择:当对方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时,不要消极等待,应立即采取措施。比如本案中,宾馆应在收到退租通知后1个月内(法院酌定的减损期)完成房屋收回、清洁和重新招租,而不是等到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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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确认是关键:本案中,法院采信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企业应养成通过书面形式(包括微信、邮件等电子形式)确认重要事项的习惯,比如对方提出退租时,应书面回复确认解约时间、要求对方在指定期限内搬离并交还房屋,否则将自行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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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要明确: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提前解约的条件、程序和违约责任。例如可约定:"承租方如需提前解约,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并负责房屋清洁恢复原状,否则出租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清洁费用"等条款。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对方违约了,我什么都不用做,损失越大对方赔得越多",这是大错特错!法律要求守约方积极减损,否则可能像本案一样,本来能要回9万元租金,最终只拿回4.25万元。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纠纷——房屋空置半年无人管,设备闲置不处置,结果起诉时才发现扩大的损失无法追偿。预防胜于治疗,一份严谨的合同加上规范的履约管理,能避免80%以上的经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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