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了工伤保险也不能完全免责,这些费用仍需自掏腰包-谷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案号:(2021)鄂0625民初9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5年1月5日周某进入谷城某公司工作,在锻造车间从事半轴毛坯锻造工作。谷城某公司为周某交纳了工伤保险。2019年8月26日周某被襄阳市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职业性尘肺二期。2019年9月30日,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周某所患职业病为工伤。2019年11月周某因病住院,在襄阳职业病医院住院治疗76天,住院期间谷城某公司未支付任何费用。2020年1月8日,襄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周某为伤残四级。周某患病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4411.47元。2020年6月3日周某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费等多项待遇。2020年9月27日谷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谷城某公司支付停工留薪工资38131.33元、生活护理费4560元等。谷城某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审理过程中,双方已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生活护理费协商处理。工伤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已支付大部分待遇,但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的伤残津贴未支付。
法院判决谷城某公司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周某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受理费10元由谷城某公司负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工伤保险不是"免死金牌",企业这些钱必须自己出
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只要给员工交了工伤保险就万事大吉,出事全由社保局买单。这个案例生动地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太天真了!
关键风险点一:停工留薪期工资必须企业自掏腰包
周某停工治疗期间,公司一分钱没给。仲裁裁决公司要支付近4万元停工工资,虽然最后双方协商解决了,但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法律规定:员工工伤治疗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企业必须照发原工资福利。很多企业在这点上栽跟头,以为交了保险就不用管,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
关键风险点二:生活护理费也是企业责任
周某住院76天,公司没付护理费。仲裁裁决要补4560元护理费,这也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特别是伤残等级高的员工,出院后若需长期护理,企业可能要支付更长时间的护理费。
关键风险点三:保险基金"不付"不等于企业"不赔"
公司辩称"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能支付也不应由我承担",法院直接驳回!法律规定:如果社保局因各种原因不支付(比如系统问题、材料不全),企业必须先垫付再追偿。不能拿"社保局不给"当挡箭牌,让受伤员工干等着。
企业必做三件事防风险
- 搞清"谁买单"清单: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五条打印出来贴在HR办公室!明确哪些钱必须企业出(停工工资、住院护理费、5-6级伤残的就业补助等),别等出事才翻书。
- 停工期间"工资照发"别打折扣:周某平均工资4400多元,停工12个月就是5万多。企业不能只给最低工资,必须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发!
- 当好"社保局和员工的桥梁":像本案中2020年2-12月的伤残津贴没到账,公司应主动跑社保局催办,而不是甩手不管。记住:员工要的是钱,不是"正在办理"的借口。
特别提醒:职业病纠纷最容易"爆雷"!本案中员工工作4年后才确诊尘肺病,但企业仍要负责。从事粉尘、噪音、化学物质等岗位的企业,必须每半年做职业健康检查并存档,这是未来打官司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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