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入职员工也需重新签劳动合同,否则要付双倍工资-谷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6民终24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2年1月12日,谷城县某酒店有限公司成立(2023年10月7日注销)。2023年2月13日,谷城某酒店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田某梅,继续在原场所经营。张某于2016年4月10日通过应聘进入某酒店工作,从事客房部服务员工作。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11月11日,张某请假。2017年12月22日,张某返回某酒店处上班。2018年2月17日张某离职。2018年8月1日,张某经客房部经理刘某雪介绍入职,从事客房部服务员工作至2019年2月28日离职。2022年3月7日张某又到某酒店工作,仍从事客房部服务员工作。某酒店未给张某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8月1日张某提出辞职,离职原因:"太累了、不干了"。2023年8月1日某酒店同意张某离职。
法院判决:张某与谷城某酒店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3年8月1日起解除;谷城某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差额22297元;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防范劳动法律风险的核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很多企业容易踩的"坑"。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来帮大家划重点:
重点一:员工"走"了又"回",也要重新签合同!
很多老板以为,员工以前在公司干过,又回来了,原来的合同还能用。这个想法大错特错!本案中,张某先后三次入职某酒店,每次离职后再回来,都算建立新的劳动关系。2022年3月7日张某第三次入职,酒店没签新合同,结果被判赔2万多双倍工资。
企业该怎么做?
- 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必须当作新员工对待
- 7天内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
- 别说"以前签过",法律只认"现在有没有"
重点二:辞职理由写错,补偿金全泡汤!
张某其实有理由拿补偿金——酒店没交社保。但她辞职时只写了"太累了、不干了",法院认为这是个人原因辞职,所以不给补偿金。如果她写"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而辞职",结果就完全不同了。
企业该怎么做?
- 规范离职手续,让员工明确写清离职原因
- 发现员工可能以违法事由辞职时,及时补救(如补缴社保)
- 别让员工口头说"太累",要书面确认真实原因
重点三:加班管理要留痕,口头说说不算数
张某说每周上夜班要加班费,但工资表里已经有"加班工资"项目,她又拿不出额外加班证据,所以法院不支持。企业虽然赢了,但风险很大——如果真有加班没记录,就会败诉。
企业该怎么做?
- 无论大小企业,必须建立规范考勤制度
- 工资条明确列出"加班费"项目及计算方式
- 员工签字确认每月考勤和工资,避免扯皮
重点四:别以为"小企业"就能躲社保
酒店没给张某交社保,这是铁打的违法事实。虽然本案中因为张某辞职理由不对没拿到补偿,但社保问题随时可能被员工举报或引发其他纠纷。
企业该怎么做?
- 从员工第一天上班就必须缴纳社保
- 别信"员工自愿不交"的承诺,这在法律上无效
- 每季度自查社保缴纳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企业避坑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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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员工回归"要当"新员工":离职后再入职,必须重签合同,否则每月要多付一倍工资,最长赔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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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要规范:让员工书面写清离职原因,避免模糊表述。如果是公司原因(如不交社保),要立即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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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工资要透明:工资条必须列明加班费计算方式,员工每月签字确认。别等打官司才说"我以为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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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底线:再小的企业也不能省社保,这是法律红线,不是"可以商量"的事。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看到企业因这些"小问题"付出大代价。一次未签合同可能赔几万,而规范管理的成本可能只是一张纸、几分钟时间。建议企业定期做劳动合规体检,别等员工告到法院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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