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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验收必须当场签字确认,否则尾款追讨难上加难-鹰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天长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4)赣0602民初261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8月10日,赵某为装修其经营的鹰潭周某生珠宝店与天长某展柜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工程价款136000元,结算后尚欠3600元未付。2023年3月21日,赵某以“江西鹰潭金百福珠宝”名义与天长某展柜有限公司再次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为鹰潭某甲珠宝店装修,工程价款116000元,工期至2023年4月13日,另增材料费5100元。合同明确:施工图纸需双方确认,验收以图纸为准,安装当日完成验收;若甲方(珠宝店)未验收或未使用,视为合格。合同签订后,赵某支付50000元,天长某展柜公司开始施工。施工中墙面被拆除,双方就吊顶效果图重新达成一致。2023年4月18日,赵某丈夫翁某对工程验收,提出“背柜和墙面不平整”等质量问题,当场支付44700元,但拒绝支付剩余30000元。赵某辩称:原告使用劣质材料、擅自改设计、施工粗糙,要求拆除重装才付款。

法院判决:鹰潭某甲珠宝店需在10日内支付天长某展柜有限公司装修款24000元;驳回原告关于逾期利息的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装修质量扯皮”,实则是企业踩了三个致命坑:验收不规范、证据不保存、沟通不落地。法院为啥只判24000元而非30000元?因为珠宝店在验收时口头提了问题,却没当场签字确认,事后又拿不出证据!我们拆解关键风险,教企业避雷:

风险1:验收时“口头提意见”=白提!必须当场签字留痕
珠宝店验收当天说“背柜不平整”,但既没在验收单写明问题,也没要求整改签字。结果法院认定:“你当时验收了却没书面异议,等于默认合格”。很多老板以为“现场说了就行”,但法律只认白纸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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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2:施工中“口头改方案”=埋雷!所有变更必须签补充协议
珠宝店中途拆墙改吊顶,双方微信聊了新方案,但没签书面补充协议。结果原告说“你同意了才改的”,珠宝店喊冤“我是被迫的”——法院因无证据未采信。口头承诺在法庭上等于“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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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3:拖欠尾款“等对方求我”=作死!质量问题要立即书面催改
珠宝店欠款3万元,理由是“质量不行”。但法院认为:你验收时发现问题,却拖着不正式发函要求整改,反而等对方上门求钱。双方都有错,所以尾款直接砍掉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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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提醒:装修、采购、合作……凡涉及“钱+验收”的环节,90%的纠纷都源于“嫌麻烦不签字”。别等官司输了才后悔:当时要是签个字,哪会损失6000元?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深知中小企业怕“请律师贵”“流程复杂”。因此推出极高的性价比服务:合同审核、风险预警按需计费,支持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让法律风险在签合同前就掐灭,省下的何止6000元?(注: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咨询请通过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