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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履行中务必留存完整证据,否则可能损失大半工程款-当涂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当涂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521民初434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9月28日,当涂县某公司注册成立。陶某林、徐某勇(聂某寿代持)、陈某炎等人为公司设立时股东,陶某林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原经营场地设立在当涂县甜润米业有限公司内。后,徐某勇、陶某林退出该公司。2022年,陈某炎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至2018年期间,江某付为该公司安装活动板房用于办公、教练员休息、食堂、厕所等。后,该公司的原经营场地包括江某付安装的活动板房被拆除。对于先前安装的用于办公的10间活动板房,该公司向江某付支付了50000元。对于江某付为该公司安装的其余活动板房的费用,因双方在数量、面积、单价等方面存在争议,以致成讼。

法院判决结果:法院最终认定当涂县某公司应向江某付支付22602元及相应利息,驳回了江某付主张的45650元中的剩余部分。简单来说,江某付原本要4万多元,最后只拿到了2万多元,损失了近一半的工程款。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地方是:江某付明明干了活,却因为证据不足,白白损失了2万多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咱们用大白话来分析:

1. "口头约定+手写清单"等于"埋下定时炸弹"

江某付只有一张自己手绘的"结算凭据",上面有前股东签字,但没有正式合同、没有工程量确认单、没有验收记录。当公司换老板(法定代表人)后,新老板陈某炎直接说:"前任的事我不知道,没移交债务,我不认账!"

企业风险警示:

2. "公司换老板≠债务消失"——新老板必须接锅!

陈某炎辩称:"我是2022年才当老板的,之前的债务没移交,我不负责。"但法院明确说:公司是公司,老板是老板!公司换了法定代表人,之前的债务照样要还。

企业风险警示:

3. "证据链断一环,钱就少一大半"——江某付血亏实录

江某付主张做了"小店、厕所、食堂、办公室",但法院只认了后三项,因为:

企业风险防范实操指南:

记住:打官司不是讲道理,是拼证据! 江某付的教训告诉我们:没有证据,你干了100分的活,可能只拿到50分的钱。

四、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支持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合同纠纷往往源于"当时觉得没事"的小疏忽。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