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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妥善固定线缆造成他人财产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大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大冶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209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徐某发现其位于大冶市村**房的一侧偏房上方有数根缆线穿越屋顶,因其中有的缆线松散或断落,线缆在风雨天气的作用下致屋顶瓦片掀翻或破损,继而造成屋内的房梁、墙壁以及存放的老式雕花床头、老式大衣柜、桌子、凳子、箱子、床头柜等物品损坏。某通信公司大冶分公司确认有一根缆线系其公司所有。后徐某与某移动公司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故而成讼。

诉讼中,徐某对财产损害价值申请评估,但因缺少老旧家具材质及种类的鉴定资料,双方对此亦无法达成一致,评估被终止。徐某明确表示不再申请价值评估。

法院最终判决:某通信公司大冶分公司赔偿徐某财产损失15000元;某通信公司黄石分公司在大冶分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徐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你的设施如果管理不善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企业必须买单!

1. 别以为"不是我故意的"就能免责

很多企业负责人有误区,认为"线缆被风吹断又不是我们故意的,凭什么要我们赔"。但法律明确规定:企业作为线缆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有义务确保其设施安全稳固。某通信公司大冶分公司就是因为没有采取"架高及固定线缆等有效措施",被法院认定存在过错,从而需要承担责任。

给企业的建议:定期检查你公司的所有外部设施(如线缆、广告牌、管道等),特别是那些跨越他人财产的部分。不要等到出事了才想起来维护!

2. "证据不足"会让你损失惨重

本案中,徐某主张损失8万余元,但因为只有自己手写的清单,无法提供家具材质证明,最终法院只支持了1.5万元。反过来看,如果企业能证明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如房屋年久失修)造成的,就能减少责任。但某通信公司大冶分公司没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某网络公司大冶分公司的线缆造成的损害,所以法院没采信。

给企业的建议: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拍照、录像保留证据。处理纠纷时别想着"遮盖现场",这只会让问题更严重——就像本案中某通信公司2023年11月24日的"野蛮施工"反而扩大了损失,让自己责任更重。

3. 分公司不是"挡箭牌",总公司要兜底

本案中,大冶分公司是直接责任方,但黄石分公司要在大冶分公司"钱不够赔"时"补上"。现实中很多企业以为设立分公司就能隔离风险,其实总公司往往要承担连带或补充责任。

给企业的建议:别把分公司当作风险隔离的"防火墙"。总分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必须在内部管理文件中明确规定,同时为所有分支机构购买足额保险。

4. 别等对方起诉才行动

徐某发现问题后,先找了移动、电信、联通等公司,某移动公司工作人员来现场确认是自家线缆,当时就谈过赔偿,但后来"杳无音讯"。这种拖延处理的方式,让小问题变成了大纠纷。

给企业的建议: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客户或居民反映设施问题时,24小时内必须回应,48小时内现场核查。及时处理能避免90%以上的诉讼风险。

结语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见过太多类似案例:一根没固定的线缆、一块松动的广告牌、一处漏水的管道,最后都变成了企业账上的大额赔偿。风险防范的关键在于"日常维护"和"快速响应",而不是出了事再找理由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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