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忽视工伤认定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枝江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案号:(2024)鄂0583行初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李某全在湖北某科贸有限公司紫荆岭分公司工作。2022年3月30日,李某全与宜昌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装卸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李某全的工作内容为装卸货物。2022年5月1日,李某全正常上班,当日9时许,李某全等人在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区紫云铁路货场等待装车作业过程中,叉车司机姚某华驾驶机装服务叉车向后倒车时,不慎将李某全撞倒,造成李某全双腿受伤。李某全受伤后,被送往枝江市某医院住院治疗1天,后在宜昌市中心人民某医院住院治疗78天。2023年7月21日,李某全向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当日受理,并通知宜昌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领取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2023年7月25日,宜昌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委派该公司员工黎某艳领取了工伤认定申请举证告知书,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意见。2023年8月22日,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李某全的同事胡某明进行调查并制作调查笔录,胡某明陈述李某全在等待装卸货物过程中被叉车撞伤。2023年8月24日,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于2023年9月6日送达给宜昌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和李某全。
同时查明,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宜昌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为李某全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宜昌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一个看似简单的"没回应",让企业付出了惨重代价!
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企业收到工伤认定举证通知后不作为,等同于"认账"。宜昌某联运物流有限公司以为只要不承认劳动关系就没事,结果却因为"沉默"而吃了大亏。法院通过两个铁证认定了劳动关系:一是双方签了劳动合同,二是公司连续三个月为李某全缴纳了个人所得税。这两点就像"白纸黑字"的证据,企业想赖都赖不掉。
企业最容易踩的三个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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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到通知"是最大的谎言
案例中公司派人领了举证告知书却置之不理,以为不盖章就不算数。但法院明确表示:员工签收即生效!现在很多企业把行政通知当垃圾邮件,等收到《工伤决定书》才着急,为时已晚。记住:人社局的通知不是"可看可不看",而是"必须48小时内处理"的紧急文件! -
劳动关系认定不止看合同
很多企业以为没签合同就没事,但本案恰恰相反——签了合同却因没及时反驳反而"坐实"了关系。更关键的是,公司给李某全交了个税,这等于自己"打脸"承认用工事实。特别提醒:发工资不走公账、用现金支付,或是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这些操作在工伤面前都是纸老虎! -
举证期是黄金24小时
人社局给企业的举证期通常只有15天,但很多企业等到快截止才行动。本案中公司领了通知整整一个月没动静,等于主动放弃辩护权。想象一下:如果你的员工在工地摔伤,人社局打电话来核实,你随口说"再等等",这个"等等"就可能让你多赔20万!
给企业的救命三招:
✅ 设立"法律警报员"
指定专人(建议行政或HR)每天检查企业邮箱、快递,所有政府来文必须当天拆封登记。建议在前台贴上醒目标语:"人社局来信即刻转交XXX",避免文件被搁置。
✅ 建立"工伤应急包"
提前准备好三份材料:员工劳动合同台账、社保缴纳记录、考勤系统截图。一旦发生事故,2小时内就能整理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特别注意:工资发放记录要保留银行流水,现金支付必须有员工签收单。
✅ 用好"举证缓冲期"
收到举证通知别慌!先做三件事:① 核实受伤员工是否真在本公司工作 ② 查看近6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③ 立即联系法律顾问。哪怕只是发个邮件说明"正在核查",也比完全沉默强百倍。
真实案例警示:去年某建筑公司因类似情况被判赔42万元。起因是农民工在工地摔伤,公司以为"临时工不用管",结果人社局调出工资表发现公司用"劳务费"名义发工资却没签劳务合同,最终按正式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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