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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不能免除夫妻共同债务责任-天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天门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204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10月19日,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与伍某、熊某签订《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合同》,约定借款580,000元用于购房,期限324个月,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23基点计算,采用浮动利率,按月等额本息还款。若逾期还款,罚息在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50%。伍某、熊某以天门市号(富力院士廷)15(Y1)幢2单元901室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并于2021年11月12日办理抵押登记。2020年12月1日,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发放贷款。自2023年10月起,伍某、熊某未按期还款。截至2025年6月20日,尚欠借款本金525,929.42元。另查明,伍某、熊某于2017年10月结婚,2022年7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屋及剩余房贷由熊某承担。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因本案支付律师费2,000元。

法院判决:伍某、熊某共同偿还借款本金525,929.42元及后续利息罚息;支付律师费2,000元;中国某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分行对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内部协议无效”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是夫妻离婚后的债务纠纷,但对企业有重要警示:企业签订合同时,千万别以为“内部约定”能当“挡箭牌”

法院为什么判伍某也要还钱?因为伍某和熊某离婚时说好“房贷归熊某”,但这只是夫妻俩私下协议,对银行(也就是债权人)完全没约束力。银行作为第三方,只认当初签合同时的借款人——伍某和熊某都是债务人,就得一起还钱。类似情况在企业经营中很常见:比如公司股东签协议说“某项目债务由A股东承担”,或合作伙伴约定“责任仅限于一方”。但如果对外欠债,债权人照样能找所有签约方要钱,内部协议根本不管用!

企业风险防范实操建议

  1. 签合同时“责任到人”要写死
    如果企业是贷款方(比如银行或供货商),合同里必须明确写清“债务由签约各方共同承担,任何内部协议不得对抗债权人”。就像本案银行在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这招让法院直接支持了律师费索赔。

  2. 企业作为借款方时,别轻信“甩锅协议”
    如果企业向银行借钱,股东或合伙人私下签了“债务归某一方”的协议,千万别以为高枕无忧!一旦企业还不上,银行还是会找所有签约方。正确做法是:在签借款合同时,同步让银行书面同意债务转移(比如通过三方协议),否则内部约定就是废纸一张。

  3. 抵押担保别嫌麻烦,必须办登记
    本案银行能优先拿回钱,关键在房屋抵押办了正规登记。企业如果收抵押物(如设备、房产),一定要去登记机关办手续,光签协议没用!否则一旦对方破产,你可能连排队要钱的资格都没有。

一句话总结:企业对外担责,只看白纸黑字的合同,不认私下“小动作”。内部协议省一时事,出事时全得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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