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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签字且无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经营的借款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和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和县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523民初375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27日,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银行借款170,000元,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借款额度有限期自2022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3.8%,逾期利率为年利率5.7%,还款方式为一次性利随本清还款。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于2023年1月1日向李某发放借款170,000元,到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李某前期一直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其后李某有逾期还款行为。截至2024年4月1日,李某尚欠借款本金167,141.94元、利息4,566.06元未还,其后借款本息均未归还。另查明,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为实现债权,委托安徽某周律师事务所指派殷某林律师、张某杰律师办理对被告的诉讼事务。戴某系李某的妻子,但未在案涉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上签字,银行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借款用于戴某与李某的家庭共同生产经营。

法院判决:李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银行借款本金167,141.94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4年4月1日的利息为4,566.06元,之后按年利率5.7%计算至还清日),并支付律师费1,500元;但驳回了银行要求戴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给我们企业提了个醒:借钱给别人时,如果想让借款人的配偶也一起还钱,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夫妻一体"就自动成立!法院很明确:没有配偶签字,又拿不出证据证明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来说,企业要注意以下三点:

  1. "夫妻共债"不是自动成立的
    很多企业认为"只要借款人结婚了,配偶就得一起还钱",这是大错特错!就像本案中,银行主张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但既没让戴某签字,又拿不出任何证据(比如共同经营的营业执照、进货合同等),结果法院直接驳回了对戴某的诉求。企业放贷时,如果认为借款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责任,一定要让配偶本人当面签字确认,别图省事!

  2. 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要"实报实销"
    银行本来要求2,500元律师费,但只提供了1,500元的发票,法院就只支持了1,500元。这说明:合同里可以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但打官司时必须拿出真实支付的凭证。企业以后在签合同时,不仅要写清楚这项条款,更要保留好付款记录、发票等证据,否则可能像本案银行一样"竹篮打水一场空"。

  3. 资金用途证明比口头承诺更重要
    本案借款合同写明了"用于生产经营周转",但银行没能证明钱确实用在了经营上(比如转账记录、采购合同等)。如果企业能提供这类证据,说不定就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所以,放贷后要定期跟踪资金流向,保留相关凭证,别等打官司时才后悔"当时没留证据"。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企业法律风险往往藏在细节里。一个看似简单的借款合同,因为缺少配偶签字和用途证明,就让银行损失了近17万元的债权保障!这提醒我们:签合同不是走过场,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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