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也能构成合同,企业交易务必留痕 - 含山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0522民初138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含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2月16日,含山某江水泥公司向深圳某科园林公司承建的巢湖市恒大悦府售楼部工程工地供应商品混凝土,累计货款103530元。2021年1月25日,含山某江水泥公司向深圳某科园林公司开具金额为10353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深圳某科园林公司于2021年2月7日、3月24日分别转账付款37660元、13000元。2023年5月8日,该发票在税务系统中被抵扣。含山某江水泥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多次催收剩余货款52870元未果,遂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深圳某科园林公司支付含山某江水泥公司货款52870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至付清日止),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
三、核心观点:别让“口头约定”变成“糊涂账”,企业交易必须规范留痕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大风险:两家公司没签书面合同,全靠口头说好“先送货、后开票、再付款”。结果对方欠钱不认账,差点让含山某江水泥公司血本无归!
为什么法院判深圳某科园林公司输?关键在“证据链”:
- 虽然没合同,但含山某江水泥公司拿出了送货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发票抵扣记录,还让财务人员出庭作证。
- 更重要的是,深圳某科园林公司收了货、付了部分款、还把发票抵扣了税——这等于用实际行动承认了交易!
法院一看:送货、开票、付款、抵扣,环环相扣,想抵赖?没门儿!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口头交易=埋雷
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签什么合同”,但现实很残酷:
- “没合同就不算数”?错! 只要实际交了货、收了钱,法院照样认定合同成立(就像本案)。但问题是——没证据的企业只能干瞪眼!本案原告能赢,全靠发票抵扣等铁证;要是对方没抵扣发票,或者没留聊天记录,含山某江水泥公司很可能败诉。
- 发票不是“护身符”:深圳某科园林公司辩称“你没开合规发票,我就不该付款”,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发票只是交易的一部分,不能掩盖已收货的事实。更坑的是,很多企业开票后对方拖延抵扣,导致维权困难。
- 催款全靠“人情”?危险! 含山某江水泥公司拖了两年多才起诉,差点超过3年诉讼时效。小企业一旦拖延,对方可能转移资产,最后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三招教您堵住漏洞,避免“钱货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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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必须转成“白纸黑字”
- 无论对方多熟,都要签简易合同(哪怕一页纸):写清货物名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付款期限。
- 重点:让工地负责人签字+盖项目章(没公章?至少拍个现场视频确认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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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全程“留痕迹”,别当“甩手掌柜”
- 送货时:要求对方签收单,注明“货已收、无质量问题”(拒绝“口头验收”)。
- 开票后:3天内微信/邮件确认“发票已送达”,并紧盯对方是否抵扣(登录税务平台可查)。
- 催款时:用公司账号发书面通知,避免仅靠业务员口头催——本案原告赢在财务人员王某的微信记录+出庭证言,但万一证人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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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超30天,立刻启动“止损程序”
- 别等“拖一年再起诉”!合同里写明“逾期30天可终止合作并索赔”,欠款一超期,马上发《催款函》(留存邮寄凭证)。
- 金额超5万?直接申请财产保全——本案含山某江水泥公司花620元保全费,却锁定了对方账户,确保判决能执行。
记住:生意可以讲情分,交易必须讲规矩!
一句口头承诺,可能让您白干半年;一张规范合同,能省下十倍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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