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无双方确认凭证难获法院支持-广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882民初185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5月7日,江苏某运体育设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运公司")与广德某风室内外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风公司")签订《材料买卖合同》,约定由某运公司向某风公司提供卢村小学篮球场、透气型跑道、草坪建设所需材料,合同总金额612762元。某运公司按约提供了相关材料。2022年7、8月份,某风公司又与某运公司约定,某运公司为某风公司承建的广德桃州一小东校区的篮球场、排球场、塑胶跑道及附属幼儿园的塑胶场地等项目提供材料并联系人员施工,施工费用由某风公司承担。2023年1月4日,广德市桃州一小东校区工程附属工程经验收合格。截止起诉,某风公司共向某运公司支付871630元。某运公司主张双方约定按照面积结算价款,桃州一小合同价款应为648531元,两个小学工程合计价款1261293元,某风公司已支付871630元,余欠389663元。某风公司认为双方未约定按照面积结算价款,某运公司应当提供送货单证明其提供材料的情况,以便双方进行结算。
一审法院驳回某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某运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这个案例的核心问题很简单:没有双方确认的结算凭证,企业即使干了活、供了料,也可能要不回钱。
某运公司在两个项目中都付出了劳动和材料,但为什么最终一分钱都没要回来?原因有三:
第一,"说好了"不等于"有证据"。某运公司主张双方约定按面积结算工程款,但没有书面合同证明这一点。在桃州一小项目上,双方只有口头约定,当发生争议时,某运公司拿不出任何有某风公司签字确认的结算依据。企业合作中,口头约定很常见,但也很危险。就像你借给朋友1万元没打借条,对方不认账时,你很难证明这笔钱存在过。
第二,"自己算的"不等于"对方认的"。某运公司在一审和二审中分别提交了两份《结算单》,但金额居然不一样(一审主张389663元,二审变成356396元),而且都没有某风公司的盖章或签字确认。法院明确指出这是"单方制作",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企业结算时,一定要让对方在结算文件上签字盖章,否则就像自己给自己打分,没人会认可。
第三,"送货不签字"等于"没送货"。某运公司无法提供任何送货单、验收单等证明材料供应量的凭证。某风公司说"你得证明你送了多少货",某运公司却拿不出来。在工程合作中,每次送货、每次验收都必须有对方签字确认,否则就像你送外卖但顾客没签收,平台不会认可这笔订单。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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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熟也要签合同:即使是老客户、好朋友,也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结算方式(是按面积、按数量还是其他标准)、付款时间、验收标准等关键条款。口头约定在纠纷面前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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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验收必签字:每次送货、每次施工节点验收,都要让对方现场签字确认。可以用简单的送货单、验收单,写明时间、地点、数量、规格,双方签字。现在手机拍照也很方便,把签字文件拍下来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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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必须双确认:工程完工后,制作正式结算单,列明所有项目、数量、单价、总价,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如果对方拖延,可以发书面函件催促,保留邮寄凭证。
很多中小企业觉得"手续太麻烦""客户会嫌烦",但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麻烦"就是你拿回血汗钱的唯一保障。本案中,某运公司因为缺少这些基础凭证,即使实际完成了工程,38万多元的工程款也打了水漂,还白白花了上万元诉讼费。
特别提醒:工程款纠纷往往发生在项目结束、付款拖延时,而证据收集必须在合作过程中完成。等到对方不付款了才想起找证据,往往为时已晚——就像本案中某运公司二审申请鉴定,却因无法提供基础材料被法院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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