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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受伤学校要赔钱-永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永城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教育机构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176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3月17日13时,王某(一名小学生)在校因与同学玩耍时不慎摔倒,造成上下前牙外伤、上唇软组织贯通伤。当天送往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155.60元。之后又多次就医,分别花费277.5元、174元、195.09元,医疗费总计3802.19元。经鉴定,王某牙齿修复总费用需要110200元,另有护理费、营养费等其他费用。永城市某小学在保险公司购买了校园方责任保险,每人责任限额300000元。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对追逐打闹风险有一定预见性,但未尽到注意义务,应承担30%责任;永城市某小学对学生安全意识培训不到位,对风险点位置未做防范措施,存在管理疏忽,应承担70%责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牙齿修复费等共计86345.57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看似简单的"孩子玩耍摔伤"案例,却揭示了企业(尤其是教育机构)面临的重要法律风险:即使购买了保险,如果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仍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让我们用大白话说清楚这个案例对企业的重要启示:

1. "讲台边没防护"也是大问题
法院认定学校要赔钱,关键原因是"讲台等风险点未设置防护措施"。很多企业觉得"小地方不会出事",但法律上,只要存在安全隐患且导致损害,就可能要承担责任。就像本案中,一个讲台没做防护,最终要赔8万多元!建议企业定期检查工作场所,特别是对未成年人活动区域,要设置软包、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

2. "安全培训走过场"等于没培训
法院指出学校"安全意识培训不到位"。很多企业做了安全培训但流于形式:签个到就完事,内容枯燥员工记不住。正确做法是: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比如模拟跌倒如何保护自己),保留培训记录和照片,让安全意识真正入脑入心。

3. "孩子自己也有责"≠企业免责
虽然法院认定孩子自己要承担30%责任,但企业仍要赔70%!这是因为法律认为,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有更高安全保障义务。同理,企业对员工、顾客的安全保障责任不能以"成年人应该自己注意"为由推卸。特别是服务行业,哪怕顾客自己滑倒,如果地面湿滑没提示,企业也可能要赔钱。

4. 保险不是"免赔金牌"
永城市某小学买了保险,但法院仍要它先承担责任,再由保险公司代赔。更关键的是:如果保险额度不够(比如本案牙齿修复费高达11万),或者属于免责情形(如本案保险公司拒赔精神抚慰金),最终还是要企业自己掏腰包。买保险前务必弄清:保什么?不保什么?保多少?

5. "当时没留证据"后悔莫及
学校辩称"有其他同学推搡导致受伤",但拿不出证据,法院没采信。现实中很多企业遇到纠纷才想到找监控,结果发现"那天刚好坏了"。建议企业:关键区域装高清摄像头并定期检查;发生事故立即固定证据(拍照、找目击者签字);重要会议做书面记录。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记住:花1万元做安全防护,可能避免8万元的赔偿!安全投入不是成本,而是最划算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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