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假冒商品不知情也可能要赔偿-安阳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林州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4)豫0506知民初49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1997年,四川某竹某春酒厂注册了第104号"某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2004年4月14日,原告受让上述商标,注册有效期经续展,现有效期至2027年7月6日。2005年10月7日,原告注册了第382号某春图形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3类:果酒(含酒精),烧酒,蒸馏酒精饮料等;注册有效期至2015年10月6日,经续展现有效期至2025年10月6日。第104**号某春牌商标于1999年1月5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称号。

2023年7月3日,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被告作出(林)市监处罚〔2023〕2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某春"浓香型白酒13盒,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罚款7200元。

被告系个体工商户,成立于2010年8月30日,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烟的批发兼零售。

法院判决结果很明确:被告林州市桂园区某烟酒行必须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赔偿原告四川某竹某春酒厂有限公司20000元(包含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同时驳回原告要求赔偿10万元的其他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做生意的企业敲响了警钟:"我不知道卖的是假货"不能成为免责的挡箭牌!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我又不是故意卖假货,市场监管局已经罚过我了,原告还来要10万赔偿,太欺负人了!"但法院为什么还是判被告要赔钱呢?关键点有三个:

第一,行政处罚=侵权铁证
市场监管局的罚单就是"官方认证"的侵权证据。就像交警开的罚单一样,除非你有十足把握推翻(比如证明是钓鱼执法),否则法院基本会采信。本案中被告说"原告故意找人卖假酒给我再回购",但拿不出证据,法院自然不信。

第二,"不知情"不等于不担责
商标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才构成侵权。但关键是如何证明"不知情"?本案被告没保留进货单据、没核实供应商资质,就凭口头说"不知情",法院很难采信。就像你路边买手机说是"朋友转让",但说不出朋友名字、没转账记录,警察能信吗?

第三,赔偿金额≠索赔金额
原告要10万,法院只判赔2万,这是有讲究的: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1. 进货凭证是"护身符"
    无论多小的生意,必须保留: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货合同、付款记录、产品质检报告。就像本案,如果被告能证明这13盒酒是从正规经销商买的,哪怕后来发现是假货,也能用《商标法》第64条"合法来源抗辩"免责!

  2. 收到律师函先别慌,但要速行动
    本案原告先让市场监管局处罚,再起诉索赔。如果你收到类似侵权通知:

    • 立即下架可疑商品
    • 联系供应商要授权文件
    • 千万别销毁证据(如监控录像、聊天记录)
      拖延只会让赔偿金像雪球越滚越大!
  3. 小商家更要买"法律保险"
    本案被告因规模小、获利少,最终只赔2万。但如果卖的是医疗器械、儿童用品等高风险商品,赔款可能高达百万。建议:

    • 年营收500万以下企业:花几百元做基础商标排查
    • 有自主品牌的企业:每年花3000元请律师做合规体检
      别等被告上法庭才后悔:"早知道花这点钱就能避免..."

真实教训:去年浙江有个小超市,卖了2瓶假"牛栏山"被索赔5万,只因没保留进货单。而隔壁超市卖了同款假酒,因保存了供应商的电子合同和付款记录,法院直接驳回原告诉求!差的不是运气,是日常的法律意识。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很多中小企业觉得"请法律顾问太贵",其实风险防控的性价比远高于事后补救。征和律师事务所推出"先体验后付费"顾问服务:
✅ 首月0元试用,不满意不收费
✅ 年费不到打一场官司费用的1/3
✅ 200+企业验证的"风险预警清单"免费领
别让一次疏忽赔掉整年利润——您的生意,值得用专业防线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