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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也要赔工伤13.5万?企业用工风险别忽视-麻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麻城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1181民初676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0月13日,邓某花入职麻城某服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实行计件工资。2023年3月24日,邓某花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受伤后在麻城市某医院住院治疗,此后未回麻城某服有限公司上班。后经麻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花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2023年12月15日,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邓某花受伤系工伤。2024年4月14日,邓某花伤情经黄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经统计麻城某服有限公司正常发放邓某花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的工资合计为16173.26元,月平均工资为2310.46元。

法院判决麻城某服有限公司与邓某花自2023年6月24日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伤赔偿135056.35元(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同时驳回公司"无须支付赔偿"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警示:3个致命误区让企业白白赔钱

误区1:"不签合同=没劳动关系"
麻城某服公司以为没签劳动合同就能否认劳动关系,结果栽了大跟头!法院明确:只要员工实际提供劳动(如本案邓某花长期计件工作、公司发工资),事实劳动关系就成立。企业想靠"不签合同"逃避责任?纯属自欺欺人!

误区2:"工资低=赔得少"
公司辩称邓某花月均工资仅1542元,但法院发现:部分月份工资低于当地最低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这种情况下必须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赔偿(本案按湖北省标准补到29567元)。企业压低工资不仅违法,反而会让工伤赔偿"越压越高"!

误区3:"上班途中事故不算工伤"
邓某花在上班路上被车撞且无责,公司竟说"不是工伤"。大错特错!法律明确规定: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企业若拒绝认定,员工可直接向人社局申请认定,公司百口莫辩。

给企业主的救命建议

  1. 合同必须签:员工入职1个月内签书面合同,否则赔2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
  2. 工资别乱压: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否则工伤赔偿时会被"强行补差";
  3. 工伤别耍赖:员工发生工伤后,30天内必须申报工伤认定,否则所有赔偿由企业硬扛!

小提醒:本案中若麻城某服公司给邓某花买了工伤保险,13.5万元赔偿几乎全由社保基金支付。但企业为省几百块保费,最终多赔了十几万,真是"捡了芝麻丢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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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公司及人名已做脱敏处理,案例改编自真实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