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炭买卖中违约金过高法院可酌情调低-麻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麻城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97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5日,江西某能公司与黄冈某发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约定黄冈某发公司向江西某能公司购买煤炭20000吨,交货期至2024年9月20日止。合同明确:

合同签订后:

判决结果
一审驳回江西某能公司全部诉求;二审改判黄冈某发公司向江西某能公司支付货款差价18.36万元(原扣减50元/吨调整为25元/吨),合同于2025年3月11日解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从"一扣了之"到"合理担责"

核心问题:违约金不是"霸王条款",法院有权"打折"

本案中,黄冈某发公司按合同直接扣减50元/吨(因兑现率仅37%),看似"白纸黑字",但二审法院认为:

企业避坑指南:三步守住钱袋子

1. 合同别设"天价违约金",否则法院不认账

2. 检测程序必须"按规矩来",否则结果作废

江西某能公司质疑黄冈某发公司检测不合规(如化验员仅1人、未在卸煤中采样),虽二审未采纳,但一审特别强调:

"黄冈某发公司检测人员具备资质,且按国标采样,结果有效"

  • 血泪教训
  • 买方:检测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如卸煤过程中动态采样),保留人员资质证明、原始记录;
  • 卖方:收到检测报告后3日内书面提出异议,要求共同复检(本案江西某能公司仅微信质疑,未按合同书面申请)。

3. 别轻易"中止合同",否则自己变违约方

江西某能公司因不满检测结果,单方发函中止合同,法院认定:

"迟延1日发报告不构成根本违约,无权中止合同"

  • 关键提醒
  • 对方轻微违约(如晚1天发报告)≠ 你能停供!《民法典》规定中止合同仅限对方"丧失履行能力"等严重情形;
  • 如遇争议,先书面催告并保留证据,切勿直接断供(本案江西某能公司因此丧失抗辩权)。

结语:公平履约才是长久生意经

本案警示:企业别把合同当"单方面免责牌"。黄冈某发公司因检测程序合规获部分支持,但因违约金过高被扣款;江西某能公司因中止合同过激反失主动权。真正聪明的企业,是把"合理规则"写进合同,用证据守住底线,而非依赖霸王条款

征和律师提示:合同审查不是走过场!我们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从合同起草到纠纷预防全程护航。现推出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服务:签约前免费审核1份核心合同,用效果说话,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