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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虽有协议产权变更仍需及时办理-太和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1 太和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案号:(2025)皖1222民初70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2月7日,吴某向太和某公司支付定金10万元用于购买某处房屋。吴某称为了提高贷款额度,2021年2月20日,与秦某签订《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约定以秦某的名义购买案涉房屋、产权登记在秦某名下,房屋所有权仍归吴某所有,因买房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吴某承担。陈某作为秦某的配偶在该协议书上签字按印。2021年5月24日,秦某、陈某委托秦某母亲代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银行抵押贷款等,并就委托事项进行了公证。2021年6月11日,秦某母亲代秦某、陈某二人与太和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案涉房屋网签登记在二人名下。合同签订后,吴某每月按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现因秦某、陈某已离婚,吴某要求变更涉案房屋网签登记手续。

法院判决: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协议书》合法有效;秦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配合吴某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变更登记手续;驳回吴某要求直接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诉请。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看似简单的"借名买房"案例,其实藏着企业经营中常见的法律"地雷"。法院虽然确认了协议有效,但同时也说得很明白:不动产登记才是王道,光有协议不够

想象一下:吴某出了全部房款,每月还贷,房子却登记在别人名下。要不是法院判决,这房子差点就成了别人的。更危险的是,秦某和陈某离婚后,如果陈某突然反悔不配合过户,吴某还得打官司,白白浪费时间金钱。

对企业而言,这种"借名操作"风险更大! 我们经常看到企业为了"方便",干这几件事:

这些操作看似"省事",实则埋下大隐患:

  1. 产权归属模糊:就像本案,虽然协议写明"房子归吴某",但法律上房子还是秦某、陈某的。企业用员工名义持股,万一员工离职反水,股权可能要不回来。
  2. 婚姻变动风险:本案中秦某离婚后,陈某虽然口头说"与我无关",但法律上他仍是产权人。企业若用已婚员工名义持股,员工离婚时股权可能被分割。
  3. 善意第三人陷阱:如果名义持有人偷偷把资产抵押或卖掉,买家不知情的话,企业可能人财两空。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能不"借名"就不借名:资产、股权务必登记在企业名下,别图一时方便
真要"借名",必须"三保险"

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你以为协议写了就安全?法院说了,登记才是硬道理!企业经营中,任何"借名"行为都可能让多年心血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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