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必须确认签字人授权-济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9001民初278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8月,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约定,由某乙公司为某甲公司开发的济源市某某住宅小区项目土方开挖清运工程进行施工,某乙公司负责项目南半部分的挖土、装车、运输、降尘、覆盖、运输等施工内容。该工程已经施工完毕。某甲公司于2022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2月、2023年9月支付某乙公司30万、20万、50万、10万,共计110万元。某乙公司施工完毕后,提供了土方工程量结算表,王某等人于2022年12月13日在该结算表上签字认可,该结算表上载明土方量为59055.32立方,单价为26元,工程款项总价为1535438元。扣除某甲公司已支付的110万元,剩余435438元未支付。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甲公司虽否认王某是其工作人员,但在二审中已认可工程量59055.32立方,却无法推翻单价26元的约定(参考同一项目其他合同)。最终判决某甲公司支付某乙公司剩余工程款435438元,二审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签字人身份不明确,企业吃大亏!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见的"低级错误"——对工地负责人身份不确认、不管理。某甲公司反复强调"王某不是我公司员工",但法院为啥还是判它败诉?关键就三点:
1. "现场管事的"=公司代表,别想赖账!
王某天天在工地指挥施工、测量工程量,某甲公司从未制止或澄清。法院认为:既然你默许他在工地发号施令,就等于默认他是你的"代表"。风险提示:企业必须书面指定工地负责人,把授权书贴在工地公告栏,群发给所有施工方。口头说"这个人归我管"没用,必须白纸黑字留证据!
2. 结算别拖!拖到对方告你才说"没结算"?晚了!
某甲公司辩称"双方未正式结算",但法院指出:工程早干完了,你既不主动核对,又不提供相反证据,还让"负责人"签了字,这不是默认认可吗?风险提示:工程一完工,3天内必须启动结算流程!让施工方交结算单→你方核对→双方签字盖章。拖过3个月?法律默认对方数据有效!
3. 口头说"单价18元或26元"?法院只认白纸黑字!
某甲公司声称:"现金全付是18元/方,抵房才是26元",但拿不出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法院直接参考同一项目的其他合同,认定单价26元。重要提醒:工程中所有价格、付款方式变更,必须签《补充协议》!微信群里说"就这样吧",打官司时等于没说。
企业自查清单(快检查!)
✅ 工地有没有公示"授权负责人名单"?
✅ 工程完工后是否15天内完成结算签字?
✅ 价格变更是否签了书面补充协议?
✅ 付款凭证是否和合同名称、账号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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