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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缴社保让员工垫付,法院判企业全额返还 - 巩义社会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巩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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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社会保险纠纷
案号:(2025)豫0181民初10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刘某原系被告公司的职工,工作期间被告未依法为刘某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2024年12月,刘某办理了退休手续,并补缴了其在被告处工作期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相应的滞纳金。其中刘某垫付应由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3,161.28元及相应滞纳金174,590.9元;应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10,139.65元及相应滞纳金13,445.07元;应由单位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140.83元及相应滞纳金7.58元,以上应由单位缴纳的各项社保费用为153,441.76元、滞纳金为188,043.55元,两项共计341,485.31元。

2024年12月27日,刘某向巩义市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被告支付垫付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同年12月30日,巩义市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争议不属于本委受理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巩义市新某工美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刘某支付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滞纳金共计341,485.31元;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企业都容易踩同样的"坑"!简单说就是:企业没按规定给员工交社保,结果员工退休时自己垫钱补缴,最后法院判决企业不仅要还钱,连滞纳金都得一起掏——34万多啊,够请好几年会计了!

企业最容易犯的三个错误:

  1. "经营困难就拖社保":像本案中企业说"经营困难"不交社保,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岗,企业必须每月按时交社保。就算真困难,也得先交社保再想办法,不能拿员工的养老钱当"周转资金"。

  2. "员工有问题就扣社保":本案中企业说刘某侵占公司财产,想用这个理由抵消社保欠款。法院明确驳回:员工是否侵占是另一个案子,和社保缴纳是两码事!就像你欠朋友钱不能因为朋友偷过你家苹果就不还钱,法律上根本不支持这种"扯平"做法。

  3. "基数低点省点钱":企业还辩称刘某虚报了社保缴费基数。但法院发现:社保基数是企业自己申报并盖章确认的!相当于你填表时写"员工月薪1万",交社保却按3000元交,等员工要退休了又说"他实际工资没这么高"——社保局和法院只认企业自己盖章的材料,这时候喊冤根本没用!

给企业老板的3个实用建议:
每月雷打不动交社保:哪怕只招1个兼职人员,也要按时缴纳。现在社保系统全国联网,欠缴记录一查就知,想"悄悄漏交"根本不可能。

工资表要真实准确:发多少工资就申报多少基数,别为了省几百块社保费把5000元工资写成3000元。一旦员工退休补缴,企业不仅要补差额,滞纳金每天加收0.05%(一年就是18%!),算下来比省的多好几倍。

发现问题赶紧补救:如果发现历史欠缴,别等员工退休才处理。主动联系员工协商补缴,或者通过社保局"历史补缴"通道解决。拖得越久,滞纳金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很多老板觉得"员工没闹就不算事",但社保是员工的"养老钱",等员工50岁、60岁要退休时,一分都不会少要回来。到那时企业不仅要掏本金,还得加付十几年的滞纳金,甚至可能被社保局罚款,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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