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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将导致工期顺延责任-汉川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汉川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610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匡某是某小区单元**号房屋的业主。2023年5月29日,匡某与汉川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室内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汉川某装饰有限公司为匡某的房屋装修,合同总价10万元,工期从2023年5月30日到2023年9月30日。付款分四次:签合同时付30%(3万元),水电验收后付40%(4万元),泥工木工验收后付28%(2.8万元),竣工验收后付2%(2000元)。合同还明确:如果匡某未按时付款,工期可以顺延;如果汉川某装饰有限公司拖延工期,需每天赔工程总价的万分之五(约50元)。

匡某在2023年5月27日和29日付了3万元(完成第一次付款),汉川某装饰有限公司开始施工。2023年6月26日水电验收后,匡某在6月30日和8月27日付了4万元(完成第二次付款)。但进入第三阶段泥工木工施工时,匡某提出质量问题(如灯具不齐、柜子变形等),要求整改。2024年4月4日,双方协商约定:匡某预付1万元材料款,汉川某装饰有限公司一周内整改问题。匡某付了1万元后,认为整改不到位,2024年7月31日发函列出7项问题(如窗帘盒未做、垃圾未清理等),并以工程逾期11个多月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折价验收,并索赔17800元损失。

法院查明:房屋主体装修已全部完工,匡某总共付了8万元,还剩2万元未付。汉川某装饰有限公司对质量问题进行了处理,但匡某一直没付第三阶段的进度款。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驳回了匡某的所有请求,匡某不但拿不到赔偿,还要自己承担245元诉讼费。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客户没按时付款,工期顺延的责任得客户自己扛,企业不用赔钱! 很多装修企业吃亏就吃在这里——明明是客户拖款导致工程延期,却反过来被索赔违约金。法院为啥判企业赢?关键有两点:

  1. 合同写清楚了“付款不及时,工期可顺延”:合同第7.2条白纸黑字写着“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匡某拖着不付第三阶段的2.8万元,企业暂停施工是合法的,不算违约。
  2. 小问题不能当借口拒付全款:匡某提的灯具不齐、柜子变形等问题,都属于小瑕疵(比如颜色不对、零件没装),不是主体工程问题。合同第8.4条早就规定:验收时发现的小问题,企业修好就行,但工期不因此算拖延。企业整改了,客户就不能用这些理由赖账。

给装修企业的实操提醒:

一句话总结:付款是客户的责任,工期顺延是客户的锅——合同写清楚、沟通留证据,企业就能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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