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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未按约定3日内签订购房合同构成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汉川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汉川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984民初15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1日下午,向某念到汉川某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某某某某府看房,看中该公司开发的某某某某府号楼号商铺,向某念向该公司销售人员微信支付10000元定金,并与该公司签订《某某某某府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一、向某念自愿认购某某某某府号楼单元**号房,建筑面积约55.85平方米,销售单价为人民币9690.24元/m2,总房款为541200元。二、向某念在签订本认购协议后,自愿向该公司支付10000元人民币作为认购该套商品房的定金。三、向某念选择下列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向某念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按揭付款:向某念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首期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向某念须于合同签订的当日准备好按揭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并办理完毕银行按揭申请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毕银行按揭申请手续的,视为向某念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向某念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逾期未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的视为向某念违约,由向某念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四、汉川某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签订合同期限届满前为向某念保留该套住宅;前述期限届满前,如因该公司将该套住宅另行出售他人的,向某念应向该公司双倍返还认购协议定金,本认购协议书自定金返还后即自行解除;如向某念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本协议要求支付房款,视为向某念自愿放弃购买该套住宅,向某念已缴纳的定金转为违约金归该公司所有,且该公司有权将本协议约定的住宅另行出售给他人(该公司将不另行通知)。协议还约定了其他事项。2023年10月5日、10月7日,该公司多次与向某念联系,要求其按协议第三条支付房款,向某念以第三条房款支付方式双方没有协商好为由不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支付房款。同年10月8日,该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微信向向某念发送《通知书》,告知其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约定交付首付款或全款,逾期将扣没定金,并将向某念订购的商铺另行销售。其后,向某念未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汉川某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取得某某某某府1#、2#、3#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9月28日。

法院判决结果:驳回原告向某念要求汉川某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的诉讼请求,向某念需承担案件受理费150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买房人的"倒霉"经历,但实际上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合同约定要清晰明确,执行要坚决果断,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暴露了三个关键风险点和应对策略:

1. 格式条款不是"挡箭牌",但约定必须清晰无歧义

向某念声称签约时双方对付款方式"没有协商好",但法院仍认定协议有效。原因很简单:协议中第三条已经明确写明"须在3日内付清房款并签订合同",这是清晰的约定,不是模糊不清的条款。很多企业以为用了格式合同就高枕无忧,但现实中经常出现销售人员口头承诺与合同不符、关键条款写得模棱两可的情况。

企业应对:

2. "三天不签合同就作废"不是空话,必须严格执行

本案中,汉川某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做得最聪明的一点是:在向某念违约后,立即(10月8日)发出了正式《通知书》,明确告知"3日内必须签约,否则没收定金"。这成为法院认定向某念违约的关键证据。很多企业遇到客户拖延时,总是"再等等""再催催",最后错过了主张权利的最佳时机。

企业应对:

3. 客户说"恒大暴雷不敢买房"不是理由,合同必须按约定履行

向某念多次以"恒大事件"为由要求延期付款、甚至要求"交房后再付款",这本质上是单方面修改合同。法院明确指出:签约后不能以市场环境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很多企业遇到客户用"经济形势不好""家里出事了"等理由拖延时,容易心软妥协,结果埋下更大隐患。

企业应对:

给企业的真心话: 签合同不是走过场,而是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本案中,汉川某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之所以胜诉,不是因为他们多厉害,而是因为他们做到了三点:合同写得清楚、执行得坚决、证据留得完整。企业老板们要记住:好合同不是法务部闭门造出来的,而是业务部门和法务部门一起"实战"打磨出来的。

下次签合同时,不妨多问自己三个问题:

  1. 如果客户明天就违约,我手里有没有足够证据打赢官司?
  2. 合同里的每一条"如果...就...",我都真的会执行吗?
  3. 销售人员给客户的承诺,和白纸黑字的合同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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