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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工伤保险的员工受伤企业难逃赔偿责任-长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长丰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案号:(2021)皖01行终14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12月,韦某入职合肥国某有限公司,工种是普工。国某公司未为韦某参加社会保险。2019年2月19日下午15时左右,韦某在本单位上班,因厂里的气泵(空压机)损坏需要维修,他在协助铲车师傅搬运新买的气泵(空压机)过程中,左足不慎被气泵(空压机)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足多发跖骨骨折、左足骰骨骨折。2019年12月10日,韦某向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于2019年12月13日依法向国某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0年2月7日,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长丰工认[2020]0056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依法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送达。

国某公司不服该决定,先向长丰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一审败诉后又上诉至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国某公司的全部诉求,维持工伤认定结果。这意味着韦某所受伤害被依法认定为工伤,国某公司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费用。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看似普通的工伤案,藏着三个让企业老板睡不着觉的风险点,看完您就能明白为什么"省小钱会花大钱":

1. "临时工"≠不用交保险!企业别再被这个误区坑了

国某公司辩称:"韦某只是临时叫来干活的,我们按天结钱,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但法院根本不买账!为什么?因为韦某拿出了银行流水——显示国某公司连续10个月在固定时间给他转账,备注清清楚楚写着"工资"。法院直接认定: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

给企业的救命提示

2. 不交工伤保险=给企业埋"定时炸弹"

最致命的是:国某公司根本没给韦某交工伤保险!结果工伤认定后,医疗费、伤残补助、误工费...所有赔偿全得公司自掏腰包。如果当初每月花几百块交了工伤保险,90%的费用都由国家保险基金承担。

算笔明白账

3. 工伤认定时,企业负"举证倒置"责任!

很多人不知道:当人社局发来《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企业必须主动证明"不是工伤",否则直接认定为工伤!国某公司就是吃了这个亏——他们只说"这是临时工",却拿不出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证据,最终败诉。

紧急避险指南

四、专业法律顾问:让风险止步于发生之前

很多老板总说"我们干十几年都没事",可工伤就像交通事故——99%的时间平安无事,1%的意外就能让企业元气大伤。这个案例里,国某公司如果早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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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及人名已做脱敏处理。用工合规无小事,建议定期开展法律健康检查,让专业力量为您的企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