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个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庐江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4 庐江法律顾问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0)皖0124民初227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7月6日,国基某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白湖农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白湖警官体育中心--文体活动用房。2019年6月6日,国基某设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孙茂圣为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执行经理,后孙茂圣代表国基某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袁某签订《建筑工程班组承包合同》,约定将该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给袁某。合同第4条第1项约定,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袁某)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与民事及法律责任。

宛某系个体木工,自2019年6月15日开始受雇于袁某,工资由袁某发放,接受袁某管理。2019年7月21日上午,宛某在案涉的白湖警官体育中心--文体活动用房施工现场从事木工劳动时,从脚手架的二层坠落摔伤。事发当日,宛某经庐江县人民医院入院诊断为:双侧肋骨骨折。2019年8月1日出院诊断为:右侧9-12、左侧3-4肋骨骨折。宛某共住院12天,用去医疗费4141.21元。袁某已垫付医疗费3000元。2019年11月11日,宛某委托安徽龙图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进行鉴定,该中心鉴定意见为:宛某在工作中摔伤致4根肋骨骨折,其中遗留2处畸形愈合,评定为十级伤残;本次损伤的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

法院最终判决:袁某需赔偿宛某各项经济损失56863.28元,国基某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宛某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把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即使合同写了"出事由对方负责",企业也要赔钱! 很多老板以为签个免责条款就高枕无忧了,但法院明确说:这种条款是无效的!

为什么国基某设集团要赔钱?原因很简单:

  1. 选人不当要担责:国基某设把木工活包给了没有资质的袁某(个人),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就像你把家里的装修活交给没有营业执照的"街边游击队",万一工人摔伤,你作为业主也要负责。
  2. 免责条款不管用:合同里写着"安全事故由袁某负责",但法院说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免除总承包方的责任。这就好比你和朋友约定"打球受伤互不负责",真出事了法院也不会认可。
  3. 安全责任逃不掉:作为总承包方,你有义务管好施工现场安全。不能签完分包合同就当"甩手掌柜",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企业防范指南(3个必做动作):

查资质,不图便宜
分包前必须查验对方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不要因为对方报价低就省略这一步!建议建立"合格分包商名录",定期更新资质状态。某建筑公司曾因使用假资质分包被罚80万,比多花10%成本还亏。

管现场,别当甩手掌柜
即使工程分包出去,也要安排专人每周检查:

买保险,双重保障
除了工伤保险,额外购买:

特别提醒:

安全事故从来不是"运气问题",而是"管理漏洞"。一次脚手架坠落可能让企业赔掉半年利润,而做好资质审查和现场管理,成本可能还不到工程款的1%。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发现80%的工程事故源于"以为没事"的侥幸心理。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风险防控方案,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服务——您可先体验基础法律体检服务,满意后再签约付款。我们的服务已帮327家企业提前堵住合同漏洞、用工风险和安全生产隐患,让您专注业务发展无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