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到期不还将被解除合同并全额赔偿-铁山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05民初31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2月23日,阳新县某村民委员会(甲方)与黄石市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乙方发展生态水产养殖260亩;甲方投入30万元,乙方须在当年12月30日前退还本金30万元并支付利润4万元;开湖取鱼时必须优先偿还甲方本息34万元。甲方支付30万元后,乙方支付了当年利润但未退本金。
2020年2月23日,双方续签协议约定:养殖面积300亩;甲方继续投入30万元,乙方须在2021年2月23日前退还本金30万元并支付利润3万元;开湖取鱼时优先偿还本息33万元。乙方支付当年利润后,再未退还本金及支付后续利润。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黄石市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5日内返还阳新县某村民委员会本金30万元及利润6.3万元(合计36.3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核心风险警示:企业借钱不还的三大致命错误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出企业经营中最容易踩的“坑”:口头承诺当合同、还款时间写模糊、对方违约不行动。法院直接判企业全额赔钱,还额外多付6千多元诉讼费。企业老板必须警惕以下风险:
❌ 错误1:“先做事后补合同”——等于把钱送人
本案中,双方两次协议都只写了“开湖取鱼时还钱”,却没明确具体日期。结果乙方拖到2025年(协议到期4年后)才被起诉。法律不认“等有钱再还”的口头话!
✅ 防范建议:
- 借钱必须签书面合同,白纸黑字写清:
▶ 哪年哪月哪日必须还款(例如“2025年12月31日前”);
▶ 逾期每天罚多少钱(例如“每超1天加付0.05%利息”);
▶ 用什么钱还(例如“卖鱼款优先还债”)。
❌ 错误2:对方不还钱就“等一等”——损失越滚越大
村民委员会发现乙方2021年没还钱,竟拖到2025年才起诉。期间乙方可能早把卖鱼款花光,最后法院虽判赔36.3万元,但企业可能已没钱执行。拖得越久,钱越难要回来!
✅ 防范建议:
- 一旦超期立即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不算数!);
- 超过30天不还,马上找律师发律师函;
- 超过60天,直接向法院起诉(本案中村民委员会拖延导致多付4年利息)。
❌ 错误3:被起诉就“装没看见”——等于认输赔钱
乙方收到法院传票后直接不出庭,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企业不答辩=放弃所有权利!哪怕有苦衷(比如疫情导致卖鱼难),不出庭也白搭。
✅ 防范建议:
- 收到法院传票24小时内联系律师;
- 准备好所有证据(付款记录、聊天记录、对方困难证明);
- 千万别玩消失——哪怕只还10%也能协商分期。
关键提醒:本案中村民委员会之所以赢,是因为每次打款都留了转账凭证,催款还降了利息(从4万降到2.1万/年)。企业借钱给别人时,必须做到“三留”:留合同、留付款记录、留催款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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