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平台不是 兜底人 ,企业借贷需谨慎 - 襄阳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1)鄂0607民初56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8月20日,孙某与襄阳砚某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理财服务协议》,又与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理财服务协议》约定:孙某拥有富余资金拟供出借以获取利息收益;襄阳砚某有限公司掌握借款人资源信息;孙某接受襄阳砚某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理财咨询与信息管理服务,由襄阳砚某有限公司撮合孙某与借款人达成借贷交易。协议约定:出借金额6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出借利率预期月利率1%,预期年化利率12%,但襄阳砚某有限公司保证孙某最终获得利息不低于月利率0.8%;襄阳砚某有限公司每月向孙某收取理财服务费,标准为出借金额×0.58%。
同日,孙某与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60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用途为资金周转;借款利率为月利率1%,折算成年利率12%;借款按每月付息、到期还本原则偿还;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本息的,应按未付本息的10%向孙某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计借款金额600万元的5%。
孙某与两公司签订合同当天,通过建设银行向黄某富两次汇款540万元、60万元,合计600万元。但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孙某提供抵押。此后,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每月将600万元利息6万元支付给襄阳砚某有限公司,再由襄阳砚某有限公司支付至孙某银行账户。2020年1月20日,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没有再支付利息,襄阳砚某有限公司也没有向孙某支付利息。
2020年4月中旬,孙某与襄阳砚某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的出借收益按照年化利率3.5%计算。孙某选择第一种方案。签订补充协议后,襄阳砚某有限公司按照月利率3‰支付利息直至2020年12月20日,并补齐了2020年4月前的数月利息。从2020年12月20日开始,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襄阳砚某有限公司未再还本付息。
法院最终判决:老河口市万某有限公司偿还孙某借款本金6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4月1日按年利率3.5%计算,之后按年利率12%计算),并支付60万元违约金;驳回孙某要求襄阳砚某有限公司共同还款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是一起简单的借贷纠纷,实则揭示了企业参与民间借贷时最容易忽视的法律陷阱——把理财平台当成"保险箱"。孙某投入600万元巨款,以为有理财平台介入就万无一失,结果发现平台只是"中间人",真正要钱时还得找借款人。
关键点一:理财平台≠还款责任人
很多企业认为,通过理财平台借钱给他人,平台就会为借款人的还款负责。但本案法院明确指出:襄阳砚某有限公司只是居间人,不是共同借款人,也不是保证人。即使协议中写了"坚持无抵押不推荐原则",当孙某明知没有抵押仍选择借款时,就不能再要求平台承担责任。对企业来说,这意味着:理财平台只是"牵线人",不是"兜底人"。如果平台只提供居间服务,它对借款人的还款没有法定责任,除非明确约定为保证人。
关键点二:合同名称不等于合同实质
孙某与理财平台签的是《理财服务协议》,不是《担保协议》。企业常被"理财"、"服务"等名称迷惑,误以为平台会对资金安全负责。实际上,要看清合同条款的实质内容:居间协议只约定平台提供信息撮合服务,不承担还款责任;只有明确约定"保证"、"担保"字样的协议,平台才可能承担责任。
关键点三:补充协议要明确变更事项
本案中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降低利率,但法院认为该协议只变更了利率和期限,未变更违约责任,所以万某公司仍需支付违约金。这提醒企业:补充协议要写清楚哪些条款被修改、哪些保持不变,避免产生"协议有冲突时以新协议为准"的模糊表述,导致原合同中的不利条款仍然有效。
关键点四:违约金不是越高越好
原合同约定了三种违约责任(日千分之一罚息、10%违约金、5%实现债权费用),但法院只支持了未付本金10%的违约金,未支持30万元的实际支出费用。因为《民法典》规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可以调整。对企业来说,约定合理违约金(通常不超过损失的30%)比漫天要价更有效,过高反而可能导致法院不支持全部主张。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 认清角色再签约:借钱前搞清楚对方是借款人、居间方还是担保方。如果是居间方,要求其明确在协议中注明"不承担还款责任",避免日后扯皮。
- 无抵押借款风险高:不要因高收益承诺忽视风险。本案中孙某明知无抵押仍借款,相当于主动放弃了重要保障。
- 保留完整证据链:孙某败诉原因之一是无法证明理财平台与借款人存在关联控制(如父子关系)。企业参与借贷时,要保留沟通记录、资金流向等证据。
记住:理财平台就像"婚介所",只负责介绍对象,不保证婚姻幸福。企业借贷时,不能把风险防控完全交给平台,自己必须做好尽职调查,看清合同本质,才能避免"钱借出去,人找不到"的窘境。
征和律师事务所在企业合同风险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特别针对民间借贷、投融资等高风险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我们的法律顾问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首创"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企业可通过我们量身定制的合同模板、风险评估报告和定期法律体检,有效防范类似本案的借贷风险,让您的资金安全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