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程款将承担法律责任-当阳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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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0582民初148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宜昌某菱电梯有限公司与宜都某年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4日签订《产品供货合同》、《产品安装合同》,约定由宜昌某菱电梯有限公司为宜都市长虹花园小区提供电梯两台并负责安装,合同总价款为368000元,签订合同七天内支付50000元定金,在提货前15天支付合同150000元提货款,余下156000元在安装完验收合格取证后支付,留12000元待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预留期为验收之日起12个月或交货之日起18个月,两者以先届至者为限。电梯报请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验收前,如需方认为设备与供货合同约定不一致,应在电梯报请特种设备检验部门验收前七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更换,否则验收合格后即视为供方按照需方要求履行供货及安装义务;同时约定,由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双方住所地当阳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工程于2019年5月28日经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验收合格。合同签订后,宜都某年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支付50000元、同年6月21日分三次支付150000元、2019年11月8日分两次支付80000元、2020年7月11日支付40000元、2021年6月4日支付5000元,以上共计支付325000元。宜昌某菱电梯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向宜都某年置业有限公司开具了电梯发票238000元,于2019年6月21日向宜都某年置业有限公司开具了电梯安装费发票130000元。因宜都某年置业有限公司尚欠货款43000元未支付,宜昌某菱电梯有限公司多次催讨未果,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当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宜都某年置业有限公司在十日内支付宜昌某菱电梯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43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小案子"看似简单,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拖欠合同款不是小事,企业必须认真对待每一笔应付款项。很多老板以为"拖一拖、缓一缓"没什么大不了,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欠款不还,法院会强制执行,企业还会多花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总结出企业最容易"踩坑"的3个风险点,以及简单实用的防范方法:
1. "验收合格后就不能提质量问题"——这是真的!
合同写得明明白白:如果对电梯有意见,必须在"验收前7天内书面提出"。宜都某年置业公司一直没提问题,等验收合格后才拖着不给钱,法院直接认定"你已经认可产品了"。
✅ 企业怎么做:收货或验收时,发现问题立即用书面形式(微信、邮件也算)告诉对方,并保留记录。别怕"撕破脸",当时不说,事后想赖账根本没机会!
2. "质保期过了还拖款?法院判你必输!"
合同约定质保金12000元,质保期最长18个月。工程2019年5月验收,到2021年6月质保期早就过了,宜都某年置业公司还欠着43000元(含质保金),明显违约。
✅ 企业怎么做:建立"合同台账",把每笔应付款的日期标在日历上。可以用手机设提醒:"X月X日该付XX公司XX元"。钱该付就付,别等到对方起诉才慌!
3. "不答辩不出庭?法院直接判你输!"
被告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却不出庭,也不交证据,结果法院根据原告说的判了。很多企业以为"我不理你,案子就没了",其实法院会缺席审理,基本按原告说的判。
✅ 企业怎么做:收到法院传票别当垃圾扔!立即联系法律顾问,哪怕只是简单说明情况。企业经营中,"躲"解决不了问题,"拖"只会让损失更大。
给老板们的3条实用建议:
1️⃣ 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重点看"付款时间""验收标准""违约责任"这三处,模糊的条款一定要改清楚。
2️⃣ 付款留痕迹:银行转账备注"XX合同款",现金支付要写收条,别用个人账户付公款!
3️⃣ 小金额也别拖:4.3万元看着不多,但拖到打官司,企业要多付诉讼费、利息,还可能上征信黑名单。
企业经营中,90%的合同纠纷都源于"当时觉得没事"。一次拖欠可能省了小钱,但一次败诉会让企业损失更大——不仅要付欠款,还要赔时间、赔信誉、赔更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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