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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线下作业致伤企业如何规避50%赔偿责任-中牟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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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3)豫0122民初199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2年8月6日,王某站在装有玉米秆的车上作业时从车上坠落。该车位于非居民区10千伏的高压线下方,该高压线产权人为某电力公司中牟县供电公司。在场人段某、赵某均称王某是被电击后从车上坠落,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话中段某陈述:"电住了。"中牟县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的接警记录显示病情为"电击伤"。

王某先后在中牟县某医院、河南省某医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某庙卫生院住院治疗。王某在庭审中承认,为了能够通过医疗保险报销60%以上的费用,医院在病历上没有显示"电击伤"的情况,因为如果病历上写了电击伤,就无法进行医保报销。

法院最终认定王某从车上坠落系因电击所致,判决某电力公司中牟县供电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需赔偿王某27248.92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的核心观点及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普通的人身伤害纠纷,实则给所有涉及高压电等危险设施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即使你的设备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一旦出事,企业仍可能要为"看不见的过错"买单!

为什么符合标准的企业还要赔钱?

法院判决的核心逻辑很简单:

  1. 高压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民法典》明确规定,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必须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这叫"无过错责任"——就是说你没犯错也可能要赔钱!

  2. 企业没能证明自己"尽到责任":供电公司虽然证明了电线架设高度(5.5米)超过国家标准(5米),但拿不出证据证明设置了警示标志、进行了安全巡查。法院认为:"你没证明你提醒过别人危险,这就是失职!"

  3. 现场证据比事后解释更有力:尽管医院病历没写"电击伤"(因为王某为了医保报销故意隐瞒),但120接警记录和在场人证言成了"铁证"。企业常犯的错误就是:事故发生后才想起来找证据,但法院更相信"第一手记录"。

企业必须做好的3个"保命动作"

结合本案教训,给企业管理者划重点:

1. 警示标志不是"摆设",而是"护身符"
本案中高压线高度达标却仍要赔钱,关键败笔就是没设置醒目警示牌。正确做法:

2. 巡查记录要"有图有真相"
企业总说"我们天天检查",但法院只认"白纸黑字"。必须做到:

3. 别被"符合标准"蒙蔽双眼
本案供电公司反复强调"线路符合国标",但法院指出:标准是最低要求!企业还应:

特别提醒:千万别学本案当事人隐瞒事实!王某为骗医保谎称"不是电击伤",结果在法庭上自相矛盾,差点败诉。企业遇到事故更要第一时间固定真实证据,切忌"掩耳盗铃"式处理。

四、专业护航让风险止步于发生之前

很多企业以为"没出事就不用请律师",但本案恰恰证明:90%的败诉源于事前预防不足,而非事后应诉不力。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企业量身定制"预防式法律顾问"服务:

高压线不会因为"符合标准"就停止伤人,法律风险也不会因为"侥幸无事"就自动消失。提前系好"法律安全带",才能让企业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