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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图纸施工致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可解约退款-林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林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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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581民初1160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2月27日,王某与林州市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王某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林州市林虑山大道西段629号建业碧桂园天麓小区6幢1单元103号房产,面积99.55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4377.73元,总价435803元,王某按约定分两期付清房款。合同约定林州市某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22年12月29日前交房,而实际交房时间为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1日王某去装修房屋时,发现房内全是污水,经检查发现是被告未按图纸施工导致。王某多次打林州市市长热线并通知被告维修,2023年10月-12月被告用了将近三个月时间维修,将厨房改成了独立下水。但随后室内又存满积水,王某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不能实现居住目的,要求解除合同。被告则称已维修完毕,返水问题是因楼上业主装修不当导致,且王某拒绝配合维修。

另查明,王某2023年10月多次打市长热线反映:施工单位未按图纸设计施工,导致一层室内上返水,图纸设计一层卫生间排污管、厨房排污管、地漏排污管都是单排管,直接排入小区管网,但施工单位却把这些管直接接入楼上下来的管中。经现场查勘,确实与图纸不符,厨房部分已整改完成。对于卫生间排水管道,因已浇筑砼垫层隐蔽,未发现排水异常,施工方承诺照图施工。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林州市某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某购房款435803元;驳回王某要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简单说就是:房子建歪了,再修也修不好,购房者有权退房要回全款。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法院确实这么判了!为什么呢?关键在于开发商犯了两个致命错误:

错误一:施工"偷工减料"埋隐患
图纸明明要求一层排污管要"单排直通",开发商却图省事把厨房、卫生间管道都接到楼上主管道上。这就像把自家马桶和楼上邻居的下水道连在一起——楼上一堵,污水直接倒灌你家!更糟的是,这种错误藏在墙里看不见,业主装修时才发现,已经无法补救。

错误二:维修"走过场"激化矛盾
发现问题后,开发商虽然修了厨房管道(改成独立下水),但没查清根本原因。当积水再次出现时,直接甩锅给"楼上装修",却不提供证据。更不该的是,拿着合同条款说"业主不配合维修要自己担责"——法院认为:房子是你建的,你得先证明问题是别人造成的,不能光靠嘴说!

给企业的3个救命建议

  1. 图纸就是"法律",改一根管子都要留证据
    施工中遇到图纸问题,必须书面通知业主并取得确认。比如本案中若开发商发现图纸不合理,应联合设计院出具变更单,让业主签字认可,而不是自作主张改动。否则一旦出事,"按图施工"就是法院判定责任的铁标准!

  2. 维修别"治标不治本",否则越修越赔钱
    本案开发商花3个月修厨房,却没检查卫生间管道,结果问题反复出现。企业要记住:小修小补可能花1万,彻底返工才花5万;但拖到业主退房,可能赔43万! 建议建立"问题溯源机制":每次维修必须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双方签字确认。

  3. 合同条款别"坑人",否则等于废纸
    开发商在合同里写"业主不配合维修要自己担责",看似保护自己,实则埋雷。法院明确说:开发商作为专业方,有义务先证明问题不是自己造成的。企业拟定合同时,要避免"霸王条款",比如把"无条件配合"改成"双方应积极配合排查,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既合法又显诚意。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房子交付了就万事大吉",但本案证明——质量问题的"保质期"是房子的整个生命周期!即使交房后多年,只要能证明是施工缺陷导致无法居住,业主照样能退房。建议房企建立"终身质量档案",对隐蔽工程全程录像,万一出问题能第一时间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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