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业务员个人账户付款不等于向公司付款-十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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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304民初23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姜某平因与十堰某商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华及四川某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郧阳区樱桃沟、柯家垭工地负责人林某建均相识,在知晓四川某设公司工地有购买柴油的需求时,介绍四川某设公司向十堰某商商贸有限公司购买柴油。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期间四川某设公司共计向十堰某商商贸公司购买柴油三十二次,柴油价格按照区间挂牌价浮动。每次送货后,四川某设公司经手人会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十堰某商商贸公司共计向四川某设公司供应柴油总价款为121067.87元。2022年5月16日,十堰某商商贸公司财务余某云添加林某建微信后向林某建发送十堰某商商贸公司银行账户信息截图并发文字消息"这是我们公司的账号""麻烦你尽快把我们的款项安排一下,谢谢"。林某建回复"好""知道了"。余某云又发送消息"总共款项118808.67+2259.2=121067.87元"。林某建于2022年5月17日发送十堰某商商贸公司账户转账成功截图一张。2022年7月27日,余某云再次向林某建发送十堰某商商贸公司银行账户信息截图并发送微信消息"林总你好,这是我们的账号",林某建回复"好"及向十堰某商商贸公司账户转账成功截图一张。四川某设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向十堰某商商贸公司转账30000元,2022年7月27日向十堰某商商贸公司转账50000元,后续油款分别于2022年8月25日向姜某平转账20000元,2022年8月28日向姜某平转账1500,2022年8月31日向姜某平转账2000元,2022年9月24日向姜某平转账17565.87元。4月15日(具体年份不详),余某平再次向林某建发送微信消息催要41067.87元油款时林某建回复称"你好!我们款都付给老姜了"。余某平回复"这点钱你已经拖欠我们公司三四年了,时间已经够久了,我们也不想把这件事走法律途径解决,这对你对我们都不是什么好事,所以我的意思你如果能直接把欠我们公司的41067.87元的柴油尾款直接付清最好,大家以后还是朋友,如果你还是继续不付给我们公司,那就只好按上面我说的办法解决了",林某建回复"业务都是他联系的好不好""你也必须跟他理顺清楚""需要我们协助是可以的",余某平回复"业务是他联系的不错,但是我们终究是公司,有老板,他就是个跑业务的,你怎么就能把钱直接转给他了呢,你觉得你这样做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你本来通过对公转账已经付过两次款,为什么剩的尾款你要私自转给他呢"。后四川某设公司未向十堰某商商贸公司支付剩余柴油款,因而成诉。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四川某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十堰某商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柴油款41067.87元,但驳回了关于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企业向业务员个人账户付款,不等于向公司付款!
很多老板可能觉得:"业务员全程跟我们对接,让他收钱不是很正常吗?"但法律可不是这么认为的。本案中,四川某设公司前期已经向十堰某商公司的对公账户支付了8万元,说明他们完全清楚应该向公司账户付款。但在支付剩余款项时,他们却擅自把钱转给了业务员姜某平的个人账户,还理直气壮地说"款都付给老姜了"。
法院一针见血地指出:你明知对方公司账户,已经向该账户付过款,却未经公司同意就把剩余款项转给业务员个人,这不等于你已经完成了付款义务!
企业如何避免这种"付了钱却不算数"的尴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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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对公账户付款:所有合同款项务必支付到对方公司对公账户,不要轻易转到个人账户。这是最安全、最规范的做法。本案中,如果四川某设公司一直坚持向公司账户付款,就不会有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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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收款授权:如果对方要求将款项支付到个人账户,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书,明确授权某人代为收款。不能仅凭业务员口头说"可以转给我"就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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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链条:保存好所有交易证据,包括合同、送货单、对账记录、付款凭证等。本案中,十堰某商公司就是因为有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他们明确提供了公司账户,才赢得了诉讼。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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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核对账目:企业应定期与交易伙伴核对账目,不要等到欠款多年后再处理。本案中,余某平在2022年5月就已明确发送了总金额,如果双方及时核对,可能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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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内部管理:加强业务人员管理,明确其职责权限。特别要警惕"业务员全程主导交易"的情况,这种模式下极易出现收款混乱。企业应制定明确的交易流程,避免关键环节由一人把控。
特别提醒:即使业务员全程参与交易,也不能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有权代表公司收款。企业有责任核实收款人的授权情况。本案中,四川某设公司辩称"商事交易中,业务员收货款属常见做法",但法院明确指出,在已经知道对方公司正规账户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付款方式到个人账户,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商业活动中,"付款对象"比你想象的重要得多!向公司账户付款才是安全的,向个人账户付款风险极高!不要因为"业务员说可以"就轻易改变付款方式,这可能会让你多付一次钱,就像本案中的四川某设公司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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