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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安全设施不完善致人摔伤开发商物业需担责-十堰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十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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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鄂03民初4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1月14日凌晨1点40分左右,张某甲与其朋友在案外人王某家(位于丹江口市**号楼)参加完聚会后准备回家。根据事发时视频资料显示:张某甲等人下楼时,楼道里灯为点亮状态,楼栋门口左侧的路灯为熄灭状态。张某甲走出该楼栋门口后,在行走过程中不慎被该楼栋正前方的地下车库上沿的挡砖绊倒,导致其跌落到车库下面受伤。

随后,张某甲被送往丹江口市某某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经治疗后,张某甲于2023年12月1日出院,出院医嘱载明:"出院后3月内患肢禁止负重,扶双拐行走;每3月来院复查拍片一次至骨折愈合,根据骨折愈合情况决定负重时间及程度,骨折愈合后拆除内固定,加强患肢各关节及肌肉功能锻炼,不适随诊"。张某甲此次住院17天,共计支付医疗费为9235.48元(自费医疗费部分)。2025年3月19日,张某甲因需取出骨折处内固定,再次入该院进行手术治疗,并于2025年3月24日出院,出院记录载明:"出院指导:院外正规医院继续治疗,加强患肢各关节及肌肉功能锻炼,不适随诊"。张某甲此次住院5天,共计支付医疗费2647.80元(自费医疗费部分)。

丹江口市**号楼的建设单位是十堰某置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单位是丹江口某物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该地下车库入口周围并未安装防护栏。十堰某置有限公司自认:"案涉栏杆等设备管理人接管时系没有完工状态,经了解,2023年8月初,该公司与施工单位签署协议并达成设计方案,但因各种原因,直至案涉时间也未进行施工。"现该车库入口周围已安装防护栏。

判决结果:法院认定张某甲自身承担60%责任,十堰某置有限公司赔偿张某甲损失59226.62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丹江口某物有限公司赔偿张某甲损失19742.21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关键三点要牢记!

这个案子看似是个"走路摔跤"的小事,却让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赔了近8万元。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这人自己不小心,关我们什么事?"但法院判决明确指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负有"法定义务",没做好就得赔钱!

风险点一:安全设施"拖着不建"等于埋雷
十堰某置有限公司明明在2023年8月就和施工单位签了防护栏安装协议,却拖到11月还没动工。法院直接认定:"作为开发商,你对地下车库有管理义务,没完成就是过错!"
企业怎么做

风险点二:物业公司不是"收钱就行",要主动管起来
丹江口某物有限公司辩称:"车库还没交给我们管理",但法院不认可——只要你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整个公共区域的安全你都得盯紧!视频显示事发时路灯坏了,物业公司却没及时维修。
企业怎么做

风险点三:别以为"对方自己失误"就能免责
张某甲凌晨1点多还在小区走动,可能还喝了酒,法院仍判开发商和物业担责40%。因为法律要求企业"把安全做到位",不能指望行人100%小心
企业怎么做

最后提醒:本案中两家公司赔钱,核心是拿不出"已尽到义务"的证据!企业千万别犯这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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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小疏忽酿大赔偿"的案例,90%都源于企业没把日常管理当回事。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发现:花100元做安全整改,能避免10万元的赔偿。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风险前置型"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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