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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导致事故后需全额赔偿 - 房县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十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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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车辆管理中的一个小疏忽可能带来真金白银的损失!本期案例就揭示了这样一个风险点:未给车辆投保交强险,一旦出事故,老板不仅要赔钱,还可能被保险公司追着要债。下面用大白话为您拆解这个真实案例,帮您避开“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0325民初187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3月3日,俞某驾驶鄂C3****号小型轿车,在十堰市茅箭区某路口掉头时,与对向陈某驾驶的直行车辆发生剐蹭,造成两车损坏。交警认定:俞某负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事故发生时,陈某的车在中国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投保了商业险。2025年3月16日,保险公司、陈某和某汽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确认车损为4309.5元。陈某当天与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索赔权益转让书》,同意将赔偿请求权转给保险公司。3月18日,保险公司向陈某转账4309.5元(备注“维修理赔”)。但俞某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也未赔偿损失,保险公司因此起诉追偿。

法院判决:俞某在10日内支付保险公司垫付的4309.5元,并从2025年4月3日起,按年利率3.1%支付利息直到赔清为止。案件受理费25元也由俞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企业不投保交强险=自己当“冤大头”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雷”——车辆未投保交强险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每月查一次保险单:别等年检时才发现保险过期!用手机日历设提醒,到期前15天续保。
  2. 给司机做“保险小测试”:新员工入职时,让他复述“交强险赔什么、不买会怎样”,避免无知犯错。
  3. 事故后第一时间报保险:哪怕小剐蹭,也先联系保险公司再私了,避免对方后续反悔索赔。

小贴士:交强险一年几百元,但事故赔偿可能上万。省小钱吃大亏,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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