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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包工程给无资质承包商合同无效但需付款且附属工程款项难追回 - 阳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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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582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8月2日,阳新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甲方)与方某、梁某(乙方)签订《钢结构厂房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方某、梁某承包阳新某公司厂内的钢结构厂房工程,工程包干价319707元;合同还约定,工程未经竣工验收,阳新某公司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工程竣工质量合格,相关问题由阳新某公司承担责任。双方同时签订了《钢结构厂房施工劳务安全协议》和《钢结构厂房质量保修书》。合同签订后,方某、梁某进行施工,于2022年11月25日完工。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阳新某公司已将厂房投入使用。方某、梁某称已收到阳新某公司支付的钢结构厂房工程款272964元,以及附属工程款23242元(称附属工程不在钢结构厂房合同范围内),因剩余工程款46743元未付,双方协商未果,方某、梁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阳新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需向方某、梁某支付工程补偿款23501元,同时驳回方某、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原本要付46743元,但因23242元附属工程款证据不足,被法院从应付款中扣除,最终只需付23501元。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一句话:企业把工程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合同虽然无效,但如果提前使用工程,法院照样判你付钱;更麻烦的是,如果附属工程说不清、证据不足,钱可能一分都拿不回来!

为什么这么说?法院查清楚了:阳新某公司把厂房工程包给了方某、梁某两个自然人(就是普通个人),但国家规定这类工程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来干。所以合同本身是“无效”的——相当于白纸黑字签了也作废。但阳新某公司犯了个大错:工程没验收就急着用厂房,这等于自己承认“工程没问题”。根据法律,这种情况下,哪怕合同无效,企业也得按合同价付钱补偿施工方。阳新某公司本该付46743元,可它又说不清那23242元附属工程款是不是额外干的活(比如修个小仓库、铺条路),方某、梁某拿不出证明,法院就把这笔钱从应付款里扣了,最终只判付23501元。

对企业老板们的警示:

  1. 资质审查是“硬门槛”,别图省事包给个人!
    很多企业为了省钱或赶工期,直接找包工头或个人干活。但这类工程(如厂房、楼房)必须由持证公司承包,否则合同无效。虽然法院可能判你付钱,但后续万一出质量问题(比如厂房倒塌),你可能要赔更多,甚至吃官司。记住:签合同前,一定查清对方有没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上住建部门网站一搜便知,花5分钟能省大麻烦。

  2. 验收环节别“走过场”,提前用厂房=自认合格!
    阳新某公司嫌验收麻烦,直接投产使用,结果吃了大亏。法律明文规定:工程没验收你就用,等于默认“活儿干得没问题”,出事也得自己扛。正确做法: 工程完工后,必须组织正规验收(拍照、签字、留记录),确认质量合格再投入使用。如果真急着用,至少让施工方签个“延期验收确认书”,避免被动。

  3. 附属工程要“白纸黑字”,口头说好等于没说!
    本案中23242元附属工程款之所以被扣,是因为方某、梁某说这是额外活,但拿不出合同或单据证明。企业常犯的错误:口头答应“加点小活”,却不写进合同。血泪教训: 任何增项(哪怕修个门、铺条路),必须签补充协议,注明工程范围、价格和付款条件。微信聊天记录也行,但要保存好——别等打官司时才后悔“当时说好了啊”。

最后提醒:工程款纠纷往往拖几年,耗钱又耗精力。企业主只需三步:查资质、严验收、留证据,就能避开90%的坑。 别等法院判你付钱时才明白:省下的小钱,可能变成大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