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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字可能引发公司债务连带责任-阳新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阳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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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68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2月,杭州某工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和其儿子林某等人到阳新县某服饰厂,口头约定由服饰厂为公司加工反光背心。具体约定:公司提供原材料运到阳新,服饰厂加工完成后,公司再运回杭州;总加工量约六万件,每件加工费4-6元不等,分三四批完成;拿走一批货就付一批钱。2022年5月至8月,服饰厂完成了五批次加工,但公司只支付了三批次的加工费。因公司拖欠剩余115800元,2022年11月11日,服饰厂员工去杭州催款,公司当场出具《反光背心加工费分期付款合同》,承诺分四次付清欠款(已当场支付10000元),并约定“未付部分按3%支付违约金”。张某作为付款人在合同上按手印,林某作为公司代签人按手印。此后,公司再未付款,服饰厂多次催讨无果后起诉,要求三被告连带支付105800元欠款、违约金及利息。

法院判决:杭州某工贸有限公司在10日内支付阳新县某服饰厂105800元加工费及违约金(以105800元为基数,从2022年11月21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还清之日);张某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服饰厂对林某的连带责任诉求及其他部分请求。简单说,公司要还钱,张某个人也得一起还,但林某不用承担责任。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日常经营中的三大“隐形地雷”,尤其值得中小企业老板注意:

1. 法定代表人别乱签字,一不小心可能“公司债变个人债”
张某作为公司老板,在《分期付款合同》的“付款人”处按手印,法院直接认定这是“债务加入”——相当于她个人承诺“这钱我来还”。结果公司欠款没还上,她个人也得一起赔。现实中,很多老板觉得“公章才是关键,手印随便按”,但法律上,个人在关键位置签字或按印,可能被认定为个人担保。企业防范贴士

2. 口头承诺等于“白说”,担保必须白纸黑字
服饰厂主张林某曾口头承诺“和母亲一起还钱”,但法院没支持,因为聊天记录里林某没明确说“我担保”。法律只认书面证据,微信里说“放心,这钱我们付”可能不算数,必须写清“本人自愿为债务提供连带担保”。企业防范贴士

3. 违约条款写模糊,等于给对方“减责机会”
合同约定“按3%支付违约金”,但没写是月利率还是年利率。法院偏向公司,推定为年利率3%,导致服饰厂少拿了不少钱。现实中,类似“按银行利率”“合理赔偿”等模糊表述,都可能让企业吃亏。企业防范贴士

总结:企业经营中,一张纸、一个手印、一句话都可能埋下风险。老板们记住:公章管公司,手印管个人;口头承诺靠不住,白纸黑字才保险;条款模糊别嫌烦,细节清楚少纠纷。多花10分钟写清楚合同,胜过事后花1年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