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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租赁中 风险共担条款 不能无限期拖欠租金-武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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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105民初672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3月19日、2020年6月19日,麻城市某杰机械租赁部与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武嘉高速至三环联络线项目部先后签订十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平板车、挖掘机等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内容。上述合同均约定:"本合同租金来源于业主对甲方工程款的支付,如果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定支付给甲方,双方约定按风险共担原则,甲方应付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双方结算总金额为3033000元,已付款2300000元,欠付租金733000元。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4月25日,双方签订九份合同封账协议,确认租赁费用结算完毕,不存在任何遗留问题。庭审中,双方对欠付租金733000元及最后一次付款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均无异议。

法院判决:被告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应向原告麻城市某杰机械租赁部支付租赁费733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733000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2年1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很多建筑企业以为,只要在设备租赁合同中写上"业主不付款,我就不付款"的"风险共担条款",就能高枕无忧地拖欠供应商租金。但这个武汉的案例狠狠打了这种想法一记耳光!

为什么"风险共担"不成立?关键三点

  1. 业主已付九成款,你还想赖账?
    被告公司自己承认业主已经支付了93%的工程款,这意味着绝大部分风险已经过去。法院算了一笔账:即使按93%比例支付,被告也该付给原告282万多元,可他们只付了230万,还差52万多呢!就像你买了100元的东西,人家付了93元,你却一分钱都不给送货师傅,这说得过去吗?

  2. 坐等业主付款?法院不认!
    被告公司说"业主没给我钱,所以我不能给你",但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催过业主要钱。法院明确指出:你不能光躺在"风险共担"条款上睡觉,必须主动向业主追款!这就好比你借了朋友的钱转借给别人,别人不还你,你总得去找那人要吧?光说"他没还我"就想赖掉自己的债务,法律上站不住脚。

  3. 封账协议是"承诺书"不是"免责声明"
    双方签了九份封账协议,白纸黑字写明"费用结算完毕,不存在遗留问题"。这意味着企业已经认可了欠款事实,再想用其他理由抵赖就太晚了。就像你签了收货单说"货物没问题",事后又说"其实质量不好",法院当然不会支持。

企业必须避开的三个坑

坑一:合同条款"假大空"
许多企业合同里写着"风险共担",却不说清楚到底什么情况下能延期付款。正确做法:明确约定"当业主付款达到85%时,必须在15日内支付相应比例租金"。模糊条款在法庭上就是废纸一张!

坑二:当"甩手掌柜"不作为
发现业主拖欠工程款,就消极等待?大错特错!必须立即发催款函、请律师发函,甚至提起诉讼,并保留所有证据。某建筑公司去年就因及时起诉业主并胜诉,成功在供应商纠纷中免责。

坑三:封账时"走过场"
签订封账协议前务必核对:设备使用时间、损坏情况、付款明细。某施工企业曾因未发现结算单多计3天租金,多付了8万元。记住:签字即认可,后悔莫及!

给建筑企业的救命锦囊

  1. 与供应商结算时,采用"分阶段确认":每月核对一次,避免年底"算总账"出问题
  2. 在合同中加入"业主付款进度透明条款":要求业主定期提供付款证明
  3. 欠款超过30天立即启动"双轨追款":一边催业主,一边与供应商协商分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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