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签欠条,公司有权直接追讨欠款 - 钟祥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提示
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遇到过客户欠款不还的情况?尤其当分公司员工以个人名义打欠条时,公司还能不能站出来要钱?最近钟祥法院的一个真实案例,直接给出了答案。我们用大白话帮您划重点,避免企业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229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郑某多次在钟祥市某石化有限公司下设的钟祥市某石化皇庄加油点分公司购买柴油,2023年至2024年期间赊购柴油累计欠款37200.00元,郑某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今欠刘某柴油费:37200(叁万柒仟贰佰元整)由2024.5.20日前付清。如未付清本人自愿挖机作抵押。郑某2024.4.18.420881****60531。”刘某是钟祥市某石化有限公司下设的钟祥市某石化皇庄加油点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欠条中载明的“刘某”。逾期后,刘某向郑某催要,郑某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微信支付12000元,下欠25200元柴油款未支付。
法院判决:郑某必须在10天内支付钟祥市某石化有限公司25200元欠款及利息(从2024年5月21日起,按年利率3.45%算到还清为止);公司其他要求被驳回。
三、核心风险提示:分公司交易别用个人名义!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分公司负责人用个人名义签欠条,客户赖账时公司差点“告错人”。
被告郑某说:“我只和刘某个人做生意,跟公司没关系!”幸亏法院查清:刘某是分公司负责人,打欠条是代表公司干活,公司当然能告他。但试想一下,如果公司没保存好证据,输掉官司的可是您!
对企业老板的3条救命建议(照着做,省下万元律师费):
-
交易必须“亮明身份”:
分公司卖货、签合同,一定要写清公司全名!比如欠条该写“今欠钟祥市某石化有限公司柴油款”,而不是“今欠刘某柴油款”。别图省事让员工用个人微信收钱,否则客户一句“我只认他个人”,您连法庭都进不去。 -
证据要像存钱一样“存好”:
- 分公司营业执照、负责人任命书随时备着;
- 微信催款别删记录(像本案中公司靠聊天记录赢了官司);
- 转账备注写“代XX公司收款”。
小技巧:让员工签合同前拍照发工作群,3秒留证!
-
欠钱别拖过“黄金期”:
本案欠款拖了1年多才起诉,差点证据失效。法律规定,欠款最好在3年内追讨(越早越好)。每月发个催款通知(微信/邮件都算),既提醒客户,又保全证据。
一句话总结:公司是“大树”,分公司是“树枝”——树枝断了,大树还能长新枝;但如果您让员工把树枝当“个人木棍”用,风一吹就断了!规范管理不花大钱,却能守住您的真金白银。
征和律师提醒:企业常见风险90%源于“我以为没事”。定期让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培训员工,花小钱防大雷。点击关注,下周教您《客户跑路前的3个信号,90%老板忽略了》。
(注: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法律文书惯例隐去,如刘某代指员工,钟祥市某石化有限公司代指原企业)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企业法律体检预约热线:400-XXX-XXXX(工作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