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宜城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宜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1)鄂0684民初5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宜城市某鑫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物业服务公司,在宜城光彩工业物流园提供物业服务,李某于2018年在该公司入职,被安排在宜城光彩工业物流园从事保安工作。2020年4月1日,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承接了原宜城市某鑫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宜城光彩工业物流园的物业服务业务,李某及其他保安工作人员也随之转入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班,继续从事保安工作,李某月薪1600元。2020年7月10日上午,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安排李某协助公司水电工从事保安工作以外的劳动,因李某不服从安排而被公司开除。用工期间,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7月21日,李某向宜城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费用。2020年9月6日,仲裁委员会裁决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李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4800元。审理期间,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否认与李某存在劳动关系,但李某提交了该公司财务人员周某书写的便条复印件,内容为:“李某五月份、六月份、七月份的十天工资已结.1600+1600+533=3733元宜城市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0.7.10”。法院要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周某到庭说明情况,但被拒绝。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宜城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其在10日内向李某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4800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简单道理:企业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就可能白掏双倍工资。宜城某兴物业接了新业务,把老员工李某直接“转”过来干活,却连份合同都没签。结果李某被开除后一告就中,公司不仅没躲过去,还赔了4800元。更麻烦的是,公司嘴上说“李某不是我们的人”,但法院一查工资记录——财务写的便条白纸黑字写着“宜城市某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还拒绝让财务人员出庭解释,法院直接认定“你没证据,就是你理亏”。

企业为啥容易栽跟头?

  1. “小事”变大祸:很多老板觉得“签合同太麻烦”,尤其对保安、保洁这类岗位,总想着“临时用用就算了”。但法律可不认“临时”——只要员工在你这儿干活、你给他发工资,就是正式劳动关系,必须签合同!
  2. 证据“躲猫猫”: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时,法院会要求你拿出工资表、考勤记录等证据。像本案中,法院让财务人员周某出庭,公司死活不配合,结果所有不利后果全自己扛。
  3. 交接“埋雷”:业务转给新公司时(比如本案老物业换新物业),老员工直接跟着干,但新公司没重签合同、没更新记录,等于自己挖坑。

三招教你避坑,省下冤枉钱
合同“当天签”:员工入职当天或最晚一个月内,必须签好书面合同。别拖!哪怕试用期也要签,签完盖章交一份给员工。
记录“全保存”:工资条、考勤表、工作安排这些材料,像存钱一样存好(至少存2年)。电子记录导出备份,纸质文件锁进柜子。万一有纠纷,这就是你的“护身符”。
配合“别硬刚”:如果员工申请仲裁或法院传唤,老老实实交证据、派人出庭。耍赖不配合?法院直接判你输——本案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记住:签合同不是“走过场”,是给企业穿“防弹衣”。花10分钟签份合同,省下几千元赔偿;留好每张工资条,避免一场官司。小企业更要绷紧这根弦——别等员工一纸诉状上门,才后悔“早知道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