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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不还,企业追讨欠款需把好合同关-宜城信用卡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宜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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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信用卡纠纷
案号:(2020)鄂0684民初112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4年2月28日,蔚某向某银行宜城市支行申请办理个人信用卡,并签订了《某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该合约约定:持卡人如未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清欠款,需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若未还最低还款额,还需额外支付5%的违约金。协议签订后,某银行宜城市支行向蔚某发放了信用卡。蔚某激活卡片并多次消费,但长期未按约定还款。截止2019年9月3日,蔚某欠某银行宜城市支行本金8999.33元、利息1206.19元、费用1392.83元,合计11598.35元。银行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蔚某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全部欠款本金及利息(以本金8999.33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至还清之日),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0元和公告费700元。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合同条款不清晰、催收流程不规范,可能让企业追讨欠款时陷入被动。许多企业以为签了合同就能高枕无忧,但现实中,90%的坏账纠纷都源于三个“没想到”:没想到客户失联、没想到利息算错、没想到证据不全。

对企业来说,重点不是“赢了官司”,而是“避免打官司”。结合本案,我们提醒企业做好三点:

  1. 合同要“傻瓜式”写清楚
    案例中,银行因合约明确约定了日利率万分之五、复利计算方式等细节,才顺利获赔。但很多企业合同写得像“天书”,比如用“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这种模糊表述。一旦客户耍赖,法院可能不支持。正确做法:把关键数字(如利率、违约金比例)直接写进合同正文,避免引用外部文件;用加粗或下划线标出客户责任条款,签字时让客户手写“已阅读并同意”。

  2. 催收要“留痕式”操作
    银行胜诉的关键是保留了完整的交易流水和催收记录。但现实中,企业常犯两个错误:一是只打电话不留记录,客户说“没收到通知”就百口莫辩;二是催收方式过激,反而让企业吃官司。正确做法

    • 每次催收用短信/邮件发送,写明“截至X日欠款XX元,请X日前还款,否则将按合同收取违约金”;
    • 重要通知通过邮政EMS寄送(保留寄送凭证),避免微信截图等易篡改的证据。
  3. 客户审核要“前置式”把关
    蔚某欠款近9000元,但银行在发卡时可能忽略了她的还款能力评估。小企业常为冲业绩“闭眼发卡”,结果坏账频发。正确做法

    • 对授信类业务(如信用卡、赊销),必须查客户征信报告或要求提供收入证明;
    • 设置“缓冲期”:首次授信额度不超过客户月收入的30%,3个月后根据还款记录再调整。

一句话总结:企业别等钱收不回来才着急,把合同写明白、把流程做规范,比事后打官司省十倍力气。记住,法律只保护“较真”的企业——较真于每份合同、每次沟通、每条记录。